中国经营报刊登证件遗失声明及企业公告等分类广告登报办理:
刊登公告:
如注销公告、减资公告、清算公告、开业公告、、合并公告、娱乐场所公告、金融行业开业、迁址公告、拍卖公告、招标公告、迁坟公告、寻车启示、身份证冒用声明等各类声明、启示、公告等。
刊登遗失声明:
如房屋所有权证、北京市公有住宅租赁合同、车辆购置税、保险代理人资格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章类(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人名章等)、组织机构代码证(IC卡)、银钱收据、卫生**、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车辆合格证书,房地产经纪人证、记者证、身份证、护照、建筑师证、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导游证、保险公司收款凭证、海运提单、保险兼代理业务**、安全生产**等各类遗失声明等。
温馨提示:登报后请保留好当天报纸,不要裁剪
中国经营报声明公告刊登说明:
1.在本报刊登的广告内容须符合《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2.客户需提前一周预定版面,如遇广告版面已订满,客户又指定该期刊出,需交纳30%**费。
3.指定版位需加收15%的指定版位费, 购买连续右首页2个以上,加收5%;指定版组加收5%;四分之一以下规格要求不拼版的客户,加收5%。如广告刊登在上半版版面位置,加收100%;
4. 蝴蝶拉页、外包页等特殊形式广告需提前2周预定,提前10天提供物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