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6日,欧盟委员会通过WTO发布两则**的通报(G/TBT/EU/410号和G/TBT/EU/411号),为关于REACH法规附件XVII修订草案,拟新增两项限制物质:甲醇,全氟辛酸(PFOA)及其盐类和相关物质。草案的意见征求将于2016年12月截止,预定2017年上半年生效。
根据草案,REACH法规(EC)No 1907/2006附件XVII限制物质清单拟新增以下条款:
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全氟辛酸(PFOA),PFOA类物质具有优良的热稳定性、化学稳定性、高表面活性的性能, 广泛应用于纺织服装、表面活性剂、化妆品、含氟聚合物、表面涂料等领域。但是,全氟化合物是持久性、生物积累和有毒性的物质。它是**难分解的有机污染物,据有关研究,在各种温度和酸碱度下对其进行水解作用,均没有发现明显的降解。PFOA及其相关物质可通过吸入、皮肤接触等被人体吸收,会对神经、免疫和生殖系统等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害。
另外,全氟辛酸在轻纺化工等行业应用极其广泛,而欧盟是我国纺织服装等消费品的重要海外市场,目前对PFOA管控的强制性法规只有REACH中的SVHC物质,该新规的实施将对我国纺织服装、皮革制品、纸制品、食品包装、塑胶制品、油漆及清漆等行业都会造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