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美国
ASTM F963:ASTM F963是由美国商务部国家标准局主持制定的美国玩具检测标准,目前**版本号为ASTM F963-11,并已于2012年6月12日成为强制标准。
CPSIA:即2008年8月14日由美国总统布什签署生效的安全改进法案。该法令是自1972年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成立以来**严厉的消费者保护法案。新法案除了对儿童产品中铅含量的要求更为严格外,还对玩具和儿童护理用品中的有害物质邻苯二甲酸盐的含量做出新的规定。
2、欧洲
CE认证:CE标示是产品进入欧盟境内销售的通行证。欧盟为了保障其会员国内人民生命与财产安全,规定出许多需要粘贴CE标志的产品,而指尖陀螺所属的玩具类目也在CE认证的范围内。在欧盟市场“CE”标志属强制性认证标志,不论是欧盟内部企业生产的产品,还是其他国家生产的产品,要想在欧盟市场上自由流通,就必须加贴“CE”标志,这是欧盟法律对产品提出的一种强制性要求。
EN71:欧盟市场玩具类产品的规范标准。该认证的意义是通过EN71标准对进入欧洲市场的玩具产品进行技术规范,从而减少或避免玩具对儿童的伤害。
REACH:是一个涉及化学品生产、贸易、使用安全的法规提案。REACH指令要求凡进口和在欧洲境内生产的化学品必须通过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等一组综合程序,以更好更简单地识别化学品的成分来达到确保环境和人体安全的目的。
EN62115:电动玩具标准。
GS认证:出口德国需要的认证。GS认证以德国产品安全法(GPGS)为依据,按照欧盟统一标准EN或德国工业标准DIN进行检测的一种自愿性认证,是欧洲市场公认的德国安全认证标志。
3、日本市场玩具安全标准
ST:1971年,日本玩具协会(JTA)建立了日本安全玩具标识(ST Mark),用以确保14岁及以下儿童玩具的安全,主要包括三部分:机械物理性能、可燃安全性和化学性能。
4、加拿大市场
CCPSA:指2010年12月15日加拿大通过的《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案》。就玩具行业而言,相关的法律主要是《危险产品法案》(HPA)及其实施条例《危险产品(玩具)条例》,由加拿大健康产品安全局(其前身为产品安全局)管理和执行。
5、澳大利亚及新西兰市场
AS/NZS ISO8124:ISO8124-1为国际玩具安全标准,ISO8124由三部分组成,ISO8124-1是此标准中关于“机械物理性能”的要求,此标准于2000年4月1日正式发布。另两部分分别为:ISO 8124-2“易燃性能”及ISO 8124-3“某些元素的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