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北爱尔兰,欧盟 MDR 和 IVDR 将分别于2021年5月26日和2022年5月26日起执行。即使在2023年7月1日之后,在北爱尔兰上市的医疗器械仍需继续持有CE 标志,制造商需要满足欧盟法规。
UKCA标记强制使用时间:2021年1月1日开始强制执行
制造商需要从2021年1月1日起立即对在英国销售的商品施加新的UKCA标记,英国鼓励制造商在此日期之前尽快提前做好准备以便使用UKCA标记。
CE标记到UKCA标记使用的过渡期:2022年1月1日前
为让企业有时间适应该新要求,在多数情况下,制造商仍可以在2022年1月1日之前使用CE标记。过渡期满后强制执行UKCA认证。
在2021年1月1日后立即使用新UKCA标记的条件如下:
投放于英国市场的所有产品
受涉及UKCA标记的法律保护的各种产品。
产品需要强制性第三方合格评定,
产品的合格评定由英国合格评定机构(英国认可的机构,认可的第三方组织或用户检查机构-统称为英国认可的机构)进行。
UKCA认证流程
UKCA认证流程与欧盟CE认证流程一样,一般分以下六个步骤进行:
1.确定适用的英国法规与标准
2.自我验证产品符合性
3.确定是否需要英国公告机构进行合格评定
4.检测产品的符合性
5.保存所需的技术文档
6.产品粘贴UKCA标志并签发UKCA DoC
关于UKCA标识
1、UKCA标识适用于大部分(但非全部)现行CE标识方案的产品。
2、UKCA标识的规则基本复制EU的CE标识规则。即:UKCA标识也是基于制造商符合性声明的原则。可以基于自我声明做CE标识的产品,同样可以基于自我声明做UKCA标识。
3、UKCA标识的产品仅适用于英国市场。现行需要CE标识的产品进入欧盟市场仍继续使用CE标识。
4、UKCA标志的使用规则和CE标志一样:即,必须由制造商或者其代表标在产品上,不小于5mm,保证清晰可见,必须基于全套技术文档和UKDoC且随时可出示给当局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