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产品安全法针对食物搅拌机(EN60335-2-14)**决议EK1 646-16,该决议于2017年1月25日发布,所有现有搅拌机GS证书必须在2017年4月24日前更新,考核并通过该决议要求,否则证书将被吊销。
1适用产品
按EN60335-2-14申请GS认证的食物搅拌机, 带搅拌功能的厨房电器或其他器具。
2EK1 646-16 决议内容:
1. EN 60335-2-14, clause 20.2
第三段的**句话修改如下:
“试验指不适用于具有如下尺寸的有导槽的送料口:”
从刀具上沿测量,其高度至少为100 mm;
送料口**和**小截面尺寸的平均值不超过65.5 mm;
送料口的**截面尺寸不超过 76 mm。
2. EN 60335-2-14, clause 20.2
删除了下面这个段落:
对于搅拌器,可拆卸的附件,除了盖,不被移去。试验指采用类似IEC 61032中B型试验探棒,但是用直径为125 mm的圆挡板代替非圆挡板,从试验指**到挡板的距离为100 mm。
3. 条款20.112,20.113和20.114应也适用于搅拌器一类产品。
3GS认证决议要求详细解读:
删除“a throat with”表示Clause 20.2同样适用于搅拌机,食物处理机或者其他在进料口上没有明显的一段比较细的throat结构的产品。
删除Clause 20.2中关于搅拌机的这一整段,对于搅拌机需要采用类似IEC 61032中B型试验指(详见图一),施加不大于5N的力,不能碰到危险运动部件。该试验指具有一个直径为50 mm 的圆柱形限位板,以替代原来的非圆柱形限位板。如果产品符合1或者3的要求,那么这个试验指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