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亚洲开发银行贷款重庆市龙溪河环境综合整治与生态保护示范项目明达镇龙溪河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03-2020CIC5Y027
招标人:重庆荣禹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亚洲开发银行
1. 中国政府已从亚洲开发银行(以下简称“亚行”)获得一笔贷款,用于支付重庆市龙溪河环境综合整治与生态保护示范项目的费用,并计划将其中的一部分贷款用于支付明达镇龙溪河综合治理工程土建工程合同(合同编号:LP-C02)项下的合格支出。
2. 受重庆荣禹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业主)的委托现邀请合格的且有资格的投标人就下列工程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明达镇龙溪河综合治理工程土建工程合同(合同编号:LP-C02)
本合同范围:龙溪河5.56km生态堤岸、三蹬坡支流3.99km生态堤岸、生态恢复、植被缓冲带、河道湿地和坝结构改造。
上述工程的施工期为12个月。
3. 本次招标采用亚行单阶段单信封的公开竞争性招标方式(OCB)进行,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4.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在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时购买招标文件。
5. 潜在投标人应注意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4条关于合格性和利益冲突的规定。所有存在利益冲突的投标人均为不合格的投标人。
6.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包括:
(1)资质要求:国内投标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2)财务状况:
1、历史财务状况:提交过去3年(2017-2019)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反映投标人现在财务状况的稳定性及其长期的盈利性。-低要求,投标人过去三年每年的净资产(按总资产与总负债之差计算)均应为正值。
2、年均施工营业额:根据过去3年里(2017-2019)在建工程或已完工程经核实的已收到的付款额计算的-低年均施工营业额为人民币16200万元。
3、财务资源:投标人的财务资源(如速动资产、授信额度和其它融资来源,但不包括合同预付款)必须能够满足:(1) 人民币1620万元的现金流要求,以及(2) 实施本合同和其它在建项目所需的总现金流要求。
(3)经验要求:
1、一般经验: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有5年的作为承包商、分包商或管理承包商的经验;
2、特殊经验:在过去3年里(2017-2019),作为承包商、管理承包商或分包商,至少参与了2个合同的实施,并且每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5200万元。这些合同应该已经完成或总体上完成,且与本合同的内容相似。相似包括工程规模、复杂程度、施工方法或技术以及第六章所要求的其它特征。
详细信息将在招标文件中提供。
7.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支付人民币1000元的不可退还费用。
8.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北京时间2020年 6 月 23 日 10 时之前递交。开标将在本投标邀请函列明的地址公开进行。投标人可派代表参加开标。开标时间为北京时间2020年 6月 23 日 10 时 00 分。投标文件必须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
联系人:陈工
电话:13260170282
邮箱:ztbcg7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