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中国人民解放军91709部队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项目编号:G2020-012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一、采购条件
中国人民解放军91709部队副食品采购项目,已由中国人民解放军91709部队相关文件批准采购,采购资金自筹100%,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人民解放军91709部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采购概况
2.1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91709部队副食品采购项目
2.2采购范围:一标包:干货调料类;二标包:饮料牛奶类;三标包:冻品类;四标包:禽肉水产类;五标包:蔬菜水果类;六标包:畜肉类;七标包:煤气燃料类;(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4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2.5标包划分:七个标包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行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本次招标内容,同时具备《食品经营**》;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 投标企业应在珲春市有办事处或经营场所。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截止投标报名开始日期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29日至 2020年6月5日(法定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11:00 时,下午13:30 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购买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否则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每标包,售后不退。
五、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6月19日9时30分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日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提供投标保证金保函或银行保函。
5.4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时,会进行第二次公告,如第二次还不足三家时,可选取一家做为供货商。
联系人:陈工 电话:13260170282
邮 箱:ztbcg7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