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湖南分公司(五凌电力)
资金来源: 其他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五凌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凌电力”)是按现代企业制度组建的中外合资企业,成立于1995年,本部设在长沙市。公司前身是1994年成立的湖南五凌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996年**授权公司全面负责沅水流域梯级水电的开发建设和经营,2004年根据发展需要改为现名。公司由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湖南湘投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两家股东组成。目前,公司总装机容量752.9万千瓦,其中水电486万千瓦、火电120万千瓦;新能源146.8万千瓦,主要分布在湘、黔、川、晋等地,初步形成以湖南、贵州为基地,四川、新疆、甘肃、宁夏、云南和北方区域并进的发展格局。截止2017年下半年,公司总资产逾400亿元。
五凌电力ERP系统从2014年至2016年,经历三年建设,实现了全公司覆盖,并在2017年对系统功能进行了深化。系统功能模块包括财务管理、物资管理、项目管理、合同管理、设备管理。五凌电力通过ERP系统形成了一体化运作的管理平台,其中,物资模块包括物资计划、采购、合同、仓储管理等主要功能,并与集团采购系统、法务系统系统实现了业务的无缝对接。
根据集团和公司物资管理工作要求,为“全寿期成本-优”提供基础保障,提高物资管理水平和物资采购效益,2020年度拟对ERP物资模块应用优化进行公开招标,从计划申报到计划汇总、采购分单、比价定标、合同管理、仓储管理、供应商管理、废旧物资处理等环节进行优化与完善。
2.2招标范围
2.2.1 本次招标采购涉及采购管理、合同管理、供应商管理、仓储管理、物资报废及处置、长约与寄售等框架协议及目录采购、与仓储APP接口功能优化、报表功能等业务方面。
2.2.2 负责本次招标范围内所有优化资料的收集、整理、存储工作;
2.2.3 根据系统上线应用单位需要提供现场应用指导和培训。
2.3 项目实施期限
项目实施工作要求在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人资格: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资质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提供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3.2.2投标人应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经验丰富的项目团队,对在运ERP系统物资模块功能有较深理解。
3.2.3 投标人应熟悉ORACLE EBS企业管理套装软件,具有基于EBS套件开发的技术能力,拟选派参与本项目实施的现场项目经理应具有ERP系统实施或功能优化或运维等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现场负责人)工作经历。
3.3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5年内2个ORACLE ERP物资模块实施或功能优化或运维项目的业绩(必须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
3.4财务状况
3.4.1投标人近3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实施需要。
3.4.2投标人应提交-近3个会计年度( 2017年~2019年)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格式文件)。
3.4.3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4.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经营状况良好。
3.4.5 投标人的企业注册资本金应在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4.6 投标人为外资企业的,应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5年以上。
3.5项目经理
3.5.1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3年以上(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否则不予采纳)。
3.5.2应有3年以上类似项目管理经历,近5年内负责过相同或类似的项目(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
3.6主要技术人员:项目参与主要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应具备相应资格,并每人至少有2个及以上相同或类似项目经验。
3.7质量保证和控制:能采取有效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项目设计、建设质量。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其他
3.9.1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9.2投标人应无合同履行方面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9.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单位;
(2)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在国家**机构或部门信息管理平台【《人民法院公告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被曝光为失信执行人或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单位;
(4)被责令停业的、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联合体投标。
(7)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8)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被工商行政管理**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2)被-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0 年5月30日至 2020 年6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4.2 招标文件价格
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接受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0年6月19日上午10点。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工 电话:13260170282
邮 箱:ztbcg7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