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山金银铅有限公司产成品运输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0JNJL-FW-139
招标人:赤峰山金银铅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赤峰山金银铅有限公司产成品运输服务项目,已由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华矿业事业部研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赤峰山金银铅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赤峰山金银铅有限公司产成品运输(发运起始地为赤峰山金银铅有限公司),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2个包,具体内容详见公告后附件,兼投兼中。
三、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必须人员、设备及资金等方面的能力;
2.投标人应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内蒙古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和《汽车货物运输规则(99)》的规定,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具有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
3.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相同或类似项目运输业绩;
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5.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7.相关法律法规对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6月4日09时00分到2020年6月8日17时00分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6月4日至2020年6月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节假日不休息,北京时间,下同)提供以下资料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公证件原件;《道路运输经营**》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企业-近三年同类业绩。注:上述资料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外,其余均须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简单装订。
2.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3.招标文件500元/包,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6月2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方式: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6月2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附件:
包号 目的地 运输数量 运距 运输内容
1包 保定及周边地区 12000吨 840km 铅锭
天津及周边地区 10000吨 765km 铅锭
沈阳及周边地区 500吨 575km 铅锭
通辽及周边地区 50吨 255km 铅锭
赤峰及周边地区 50吨 270km 铅锭
2包 衡水及周边地区 800吨 950km 铅锭
山东青州及周边 8000吨 1140km 铅锭
石家庄及周边地区 2000吨 1000km 铅锭
徐州及周边地区 100吨 1320km 铅锭
宿迁及周边地区 12000吨 1400km 铅锭
沭阳及周边地区 1000吨 1400Km 铅锭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13260170282
E-mail:ztbcg7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