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来源: 其它
受委托对天津天然气管道增加激光可燃气系统所需天然气激光可燃气系统进行公开招标。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具体执行企业:中石化天津天然气管道有限责任公司。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00630-3605-5872-B1
2.项目内容:天津天然气管道增加激光可燃气系统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火灾报警装置 1.00 套 包1-激光可燃气
2 火灾报警装置 1.00 套 包1-激光可燃气
4.交货期和地点:2020年7月31日、业主指定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中标供应商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须承诺1个月内申请易派客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未履行承诺的供应商纳入投标不诚信记录,在新一轮招标评标中予以扣分 2.完全满足技术文件要求,逐条响应不得有负偏差,未做逐条响应和有负偏差的为废标。响应时,不能仅以“完全满足”作为应答,应有具体响应的详细说明 3.为本工程提供设备的供应商,应是经国家消防部门认证的允许在本项目所在地区经销消防产品的供货商,并且有ISO9000系列有效证书及相关证明文件,需提供货商所提供的可燃气体探测器应是在国内取得计量部门(CMC)及公安部消防产品形式认证的产品,应具有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出具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CPA),需提供相关认证资料 4.重要设备材料需外购原材料和外协的,提供外购、外协产品的分供应商应当完成信用认证。 5.近3年(2017-2020)内在石油石化项目上有同类型产品的应用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0年6月5日17:30时至2020年6月12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陈涛
电 话:13260170282
E-mail:ztbcg7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