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城东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除臭工程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受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泗阳城东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除臭工程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招标编号:闽咨招[2019]154号)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泗阳县经济开发区泗阳城东污水处理厂内;
2.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采用生物法除臭工艺,一期污水处理规模为3.0万m3/d,采用氧化沟工艺,出水执行国家一级A标准,一期工程为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污泥浓缩匀质池、污泥板框脱水机房以及堆棚进行臭气处理,新建除臭风量为5000m3/h和6000m3/h的生物除臭设施各一座及配套设施;二期污水处理规模为3.0万m3/d,采用MBR工艺,出水执行国家一级A标准,二期工程为粗格栅及进水泵房、污泥浓缩池、污泥调理池、污泥板框脱水机房以及污泥料仓进行臭气处理,新建一套除臭风量为15000m3/h的生物除臭设施及配套设施。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泗阳城东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除臭工程的所有设备,包括除臭工程的机械、电气、仪表、控制、自动化等设备(含基础)及管道等供货(所有设备的设计、制造和设备的供应、运输)、安装、预调试、调试和验收,涉及所有设备和附属仪器、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服务、人员培训、性能测试费及技术资料的提供和现场服务等,本工程内土建工程及管道敷设亦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包设备采购、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和包施工管理、包调试及试运行的工程总承包方式,中标人对于招标人承担的是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详见项目招标图纸、招标技术文件设备清单。招标技术文件(另册提供)。
2.3本招标项目-高限价为:420万元。
2.4总工期要求:合同签订生效及招标人发出生产制造通知书后30天内货到现场,2020年8月30日前完成设备供货、系统施工、安装及调试投入试运行并通过试运行期设备性能测试达合格标准。臭气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中厂界废气排放二级标准及排气筒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15m),通过-终验收并移交。
3.合格投标人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①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的除臭处理系统制造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②有效的叁级及以上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成员(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名】。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分工以及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经招标人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3)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授权的代表负责与招标人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行合同;(4)应以设备制造商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4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的除臭处理系统制造商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完成过国内除臭风量≧15000m3/h的生物除臭业绩至少一个(内容中需包含设备采购、安装、调试且业绩必须具备生物除臭内容,否则不予认可)。(若为联合体投标, 则以联合体牵头人的业绩为准)。
业绩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终用户加盖用户公章的业绩证明(须列明除臭风量及-终用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若有)、验收报告原件复印件(若无验收报告的,应提供-终用户证明)。以上证明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新、清晰、有效,并加盖公司公章,原件备查。未达到以上资格标准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3.5财务要求及其他资格要求:
3.5.1财务要求:近三年来财务状况报表,近三年指2017年01月0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需附投标人近年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者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原件要胶装到投标文件正本中,否则其投标无效。)和基本开户行的开户**复印件。
3.5.2其他要求: ①依法缴纳税收: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缴纳税收凭据复印件;②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注:投标方若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③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明确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④投标方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自拟)。⑤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在发布招标公告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在评标时将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 年6月8日至2020年6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持单位介绍信(含联系人、联系电话)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的查询截图加盖公章(应能显示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查询时间不应早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报名,否则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现场踏勘:不组织集中现场踏勘。
6、标前答疑:不组织集中标前答疑。
7、资格审查:本项目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形式,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8、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6月 29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
9、开标时间:时间:2020 年6月29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联系人:陈工 电话:13260170282
邮 箱:ztbcg7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