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中期票据)发行承销商选聘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人:上海嘉定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嘉定区区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受采购人上海嘉定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须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根据商业法规合法运作;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7)本项目须贯彻中共上海市嘉定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嘉纪(2018)11号文”关于《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领域廉洁建设“六同”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
(8)具有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资格;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中期票据)发行承销商选聘项目。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服务内容:上海嘉定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中期票据)(具体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4、发行金额:本次拟注册金额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具体发行批次、时间及金额,由发行人在注册额度有效期内自行安排。
5、服务期限:不超过5年。
6、承销费率上限:0.2%/年
三、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
1、(1)法定代表人需携带: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复核);
(2)受委托代理人出席需携带: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和法人章);
②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复核);
2、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资格证明(加盖公章)。
四、报名时间:
2020年6月12日至2020年6月17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提供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买招标文件600元/份)。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7月9日上午09: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2020年7月9日上午09:30。
联系人:陈工 电话:13260170282
邮 箱:ztbcg7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