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昌吉市新华书店庭州书城建设项目—一次供热管网招标公告
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华书店
资金来源: 其它
1、招标条件
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华书店的委托对其昌吉市新华书店庭州书城建设项目—一次供热管网进行公开招标。
1.1项目名称:昌吉市新华书店庭州书城建设项目—一次供热管网
1.2项目编号:
1.3计划投资额:90万元。
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全套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变更、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
3.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类似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不得少于二项(以上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
3.5、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要求:二级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本单位注册,本项目不接受临时执业注册**。
3.6、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近三年类似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不得少于一项(以上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注: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项目负责人)。
3.7本次招标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处罚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6月11日至2020年06月17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3:3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5:30时至19:00时提供以下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副本、注册**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或者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5、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联系人:陈工 电话:13260170282
邮 箱:ztbcg7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