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GZB2020-273
招标人:金隅京远(宁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5438万元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高新区GX03-02-15、GX03-02-16地块新建住宅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建设资金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金隅京远(宁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空调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 设 地 点:GX03-02-15地块位于西邻大东江,南邻丹桂路,北邻腊梅路,东邻瑞昌路;GX03-02-16地块位于西邻瑞昌路,南邻丹桂路,北邻腊梅路,东邻新舟路。
招 标 控 制 价:54380880元;
计 划 工 期:接招标人通知90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具体时间配合总包进度。
招 标 范 围:住宅户内空调室内机、空调室外机、空调控制器、空调冷凝水管路、空调各规格铜管及分歧器、管道各规格保温层、PVC空调回风口、PVC空调出风口等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设备供货、安装、室外管线、调试、检等测、验收、技术培训、保修、售后服务等,设备清单具体见图纸等附件。
交货地点:本工程施工现场。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省市有关规定、设计图纸要求,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或其代理商(如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投标出具的--授权书);
3.2投标人须拟派一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项目负责人委任书格式按招标文件格式填写。
3.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4 其他: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承诺书,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将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相关信息查询,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失信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供应商请于2020年6月22日16时00分前报名资料发送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 6 月 23 日 13 时 3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元)
联系人:陈涛
电 话:13260170282
E-mail:ztbcg7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