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新疆机场(集团)天缘嘉兴项目一期燃气壁挂炉釆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O. 2020 (XY) 147)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 招标条件
本新疆机场(集团)天缘嘉兴项目一期燃气壁挂炉釆购及安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00万元,招标人为新疆机场(集团)天缘房地产开发 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规模:新疆机场(、集团)天缘嘉兴项目一-期小区内住宅楼、一共938户, 设备数量和选型须满足每户的釆暖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机场(集团)天缘嘉兴项目一期燃气壁挂炉采购及安装;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1新疆机场(集团)天缘嘉兴项目一期燃气壁挂炉采购及安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基本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7年-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原价);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釆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是燃气壁挂炉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生产、销售燃气用具、 燃气釆暖器具或燃气锅炉等相应范围);投标人应在新疆区域内设立或明确委托相应的技术 支提供及售后服务机构,确保设备使用地点的用户能够得到及时优厚的售后服务。
3.须提供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
4.须提供有关单位依据《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编号:CNCA-C24-01; 2019)出具的有 效的所投产品的CCC认证证书;
5.须提供由国家燃气用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能效检 验报告;以上检测报告需提供原件。
6.须提供所投标产品的有效产品责任险(保单);
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Y.cn)、中国政府釆购网(
www. ccgp. gov. 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釆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初矛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06月16日10时00分到2020年06月22日19时00分
获取方式:凡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的投标人,须提供:1、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如授权委托人的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 件2、投标人资格要求的1-8项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资料(以上资料复印件需提供一式二 份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装订成二册,原件备查。所提供的资料如是德文或其他语言,请投标单 位提供中文翻译版本。),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于发售招标文件) 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7月06日11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 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07月06日11时00分
七、 其他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1)对此项目的采购、安装、调试、检验检测、培训等进行公开招标。
(2)投标总报价应一次性报定,应包括:招标设备(含采暖外置水泵、定压膨胀罐、耦合 器、混水器、同步控制器、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运输、外购件、外协件、配套件、原 材料及生产制造、油漆、包装、保险、合理利润、海关税、专用增值税、管理、运杂、吊装
费、配合费、安装、调试费、检测费、培训费、技术服务费、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其它服务事 项及投标人能预见的其它须配套和完善的服务等一切壁挂炉正常使用前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中标单位自中标之冒起,应派遣技术人员对施工现场及图纸进行技术交底(交底人员 招标人、监理、主体施工单位),提出合理化建议,如因中标单位原因导致主体施工工期延 误或返工(包括预留洞及预埋件等),将由中标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工期和经济损失。另投 标人须在投标前对项目所在地的地区的水质、天然气燃烧值等现状进行现场确认保证投标人 **的壁挂炉能满足此项目需求。
联系人:陈工 电话:13260170282
邮 箱:ztbcg77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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