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关于——武警宿迁中队四配套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部队宿迁支队
资金来源: 其他
项目编号:XSDSQ[2020]025
中国人民武装**部队宿迁支队的武警宿迁中队四配套建设工程已经批准实施,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宿迁市宿城区洪泽湖路895号宿迁武警支队
1.2工程规模:预算约34.6万元
1.3工 期:60日历天
1.4质量要求:合格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5%,余款待验收合格后满两年付清(无息)。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四配套建设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清单全部内容)。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备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资格,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
4.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6.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8投标人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单位在册人员(投标时须提供本单位2020年1月至今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证明材料以投标单位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4.9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7月9日—2020年7月13日,9:00—12:00,14:30—18:00。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人民币200元/份,标书售后一概不退。
须提供的材料: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提供身份证复印和原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7月30日9时30分。
6.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联系人:陈工 电话:13260170282
邮 箱:ztbcg77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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