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关于——鄄城县箕山河人工湿地修复提升工程EPC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ZZB-TQ-2031
招标人:菏泽市生态环境局鄄城县分局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2249万元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鄄城县箕山河人工湿地修复提升工程EPC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资金来自省级以上财政资金,招标人为菏泽市生态环境局鄄城县分局。现委托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鄄城县箕山河人工湿地修复提升工程EPC项目;
2、工 期:180日历天;
3、施工地点:鄄城县凤凰镇箕山河的部分河段,河道总长约3.3km;
4、项目总预算:22494029.66元;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6、承包方式:设计施工总承包;
7、招标范围:设计、采购、施工、验收、运营维护和项目移交等总承包的全部内容。包括:土方调整、新建溢流坝、湿地植物种植、原位修复强化处理措施、道路系统建设、景观节点建设及其他附属设施建设等。
三、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要求;
3、潜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4、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环保工程专业或给排水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须提供当地人社部门出具的2020年以来任意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缴纳证明原件;
5、潜在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投标企业,请于2020年07月14日—2020年07月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00分至11时30分及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提供以下资格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进行报名(过期不予受理)报名,报名时对提供资料的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终通过或合格,投标单位-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的资格后审为准:
①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②安全生产**副本;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新版资质证书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维码清晰可扫描);
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到场的);
⑤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身份证及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⑥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另行通知,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陈工 电话:13260170282
邮 箱:ztbcg77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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