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雪特色校”给予经费支持标准**年为50万元/校,此后年度按照25万元、50万元、75万元三个等级确定;北京市财政部门按照100元/生·年标准,引导鼓励全市基础教育阶段学生参与冰雪运动
要求将冰雪运动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制定冰雪运动工作实施方案,定期向区教育行政部门报送工作信息
9月27日,北京市教委、北京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印发北京市支持校园冰雪运动发展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下文简称《管理办法)。
按照总体发展规划要求,北京市将在2022年前建设200所北京市冰雪运动特色学校。特色学校是以冰雪运动为特色发展的中小学校。特色学校以全面推广普及冰雪运动为主要任务,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带动更多学校传播冰雪运动知识及文化、普及冰雪运动技能,提高学校体育教学质量。
《管理办法》提出,市财政部门根据市教育行政部门评估验收结果对特色学校给予经费支持。支持标准**年为50万元/校,以后年度根据评估验收结果按照25万元、50万元、75万元三个等级确定。对于验收不合格的取消特色校资格,市级不再给予经费支持。
《管理办法》提出,根据校园冰雪运动发展需要,市财政部门按照100元/生·年的标准,引导鼓励全市基础教育阶段学生参与冰雪运动。市财政部门对引入国内外优秀的冰雪运动教师和教练、改造建设校园冰雪运动场地予以支持。
《管理办法》指出,市级经费主要用于特色学校开展冰雪运动活动和队伍建设,具体包括冰雪课程建设、冰场雪场租用、购买冰时、雪场门票、冰雪运动装备器材和相关耗材的购置,参加各级冰雪运动活动差旅费、交通费、住宿费、餐费、医务监督支出,冰雪运动装备设施维护,聘请**教练讲课费、劳务费、宣传制作等。
《管理办法》指出,市教育部行政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北京市冰雪运动校园辅导员任职条件和培训大纲》,培养冰雪运动校园辅导员。在高等学校中增设冰雪运动相关专业,加快培养冰雪运动骨干师资。分批组织全市中小学体育教师冰雪运动培训。鼓励部分有条件的学校引入国内外优秀冰雪运动师资。
《管理办法》鼓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支持学校发展冰雪类学生社团,以北京市冰雪运动特色学校为主组建北京市冰雪类学生社团,同时支持北京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北京学生金奥运动队承办学校增设冰雪运动项目。
《管理办法》指出,按照特色学校建设工作要求,市教育行政部门对全市冰雪运动特色学校建设进行宏观指导,并每年对特色学校进行评估验收。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规划区域内特色学校的发展。各特色学校按照《指标体系》加强建设。特色学校成立由校长牵头的校园冰雪运动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并指派专人负责开展工作。
《管理办法》要求,将冰雪运动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制定冰雪运动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完善教学管理、课余训练和竞赛、运动安全防范、师资培训、检查督导等规章制度。定期向区教育行政部门报送工作信息,并由区教育行政部门于每季度首月5日前报送至市教育行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