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一般规定
1.电缆(线)敷设前,做外观检查。
2.线路按**短途径集中敷设,横平竖直、整齐美观、不宜交叉.
3.线路不应敷设在易受机械损伤、有腐蚀性介质排放、潮湿以及有强磁场和强静电场干扰的区域;必要时采取相应保护或屏蔽措施。
4.当线路周围温度超过65℃时,采取隔热措施;有可能引起火灾的火源场所时,加防火措施。
5.线路不宜平行敷设在高温工艺设备、管道的上方和具有腐蚀性液体介质的工艺设备、管道的下方。
6.线路的终端接线处以及经过建筑物的伸缩缝和沉降逢处,应留有适当的余度。
7.线路不应有中间接头,当无法避免时,应在分线箱或接线盒内接线,接头宜采用压接;当采用焊接时应用无腐蚀性的焊药。补偿导线宜采用压接同轴电缆及高频电缆应采用专用接头。
二.电源设备的安装
①供电系统的安装
1.弱电工程的供电设备应在安装前检查设备的外观和技术性能。
2.继电器、接触器和开关应动作灵活,接触紧密、无锈蚀、损坏。
3.紧固件、接线端子应完好无损,且无污物和锈蚀。
4.设备的附件齐全,性能符合安装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②电源设备的安装
1.设备的安装应牢固、整齐、美观,端子编号、用途标牌及其他标志,应完整无缺,书写正确清楚。
2.固定设备时,应使设备受力均匀。
三、弱电系统的接地
①一般规定
1.弱电系统的接地,按用途分有保护性接地和功能性接地。保护性接地分为:防电击接地、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和防电蚀接地;功能性接地分为:工作接地、逻辑接地、屏蔽接地和信号接地。不同的接地有不同的要求,应按设计决定的接地施工。
2.需要接地的弱电系统的接地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配管采用镀锌电管时,除设计明确规定处,管子与管子、管子与金属盒子连接后不必跨接,但应遵守下述规定:
管子间采用螺纹连接时,管端螺纹长度不应小于管接头长度的1/2,螺纹表面应光滑、无锈蚀、缺损,在螺纹上应涂以电力复全脂或导电性防腐脂。连接后,其螺纹宜外露2~3扣。
管子间采用带有紧定螺钉的套管连接时,螺钉应拧紧;在振动的场所,紧定螺钉应有防松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