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共通报不良行为处理18起,其中6月份新增3起。涉及供应商分别为:石家庄华通线缆有限公司、保定通力电器设备有限公司、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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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 不良行为描述 | 处理措施 | 处理范围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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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华通线缆有限公司 | 该供应商提供的导地线在2019年3月抽检中发现6个月内同类产品累计出现2次一般质量问题。 | 2019年6月6日-2019年10月6日,在北京公司招标采购配网设备协议库存导地线标包中暂停中标资格4个月。在其整改合格之前,继续暂停中标资格。 | 配网设备协议库存导地线 |
2 | 保定通力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 该供应商提供的避雷器在2019年3月抽检中发现存在一般质量问题。 | 2019年6月6日-2019年8月6日,在北京公司招标采购配网设备协议库存避雷器标包中暂停中标资格2个月。在其整改合格之前,继续暂停中标资格。 | 配网设备协议库存避雷器 |
3 |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该供应商提供的断路器在2019年1、3、4月抽检中发现供应商同类产品6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一般质量问题。 | 2019年6月6日-2019年12月6日,在北京公司招标采购配网设备协议库存断路器标包中暂停中标资格6个月。在其整改合格之前,继续暂停中标资格。 | 配网设备协议库存断路器 |
这3起不良行为处理期限依次为4个月、2个月、6个月;涉及的产品依次为导地线、避雷器、断路器,均属于配网设备协议库存。
国网北京电力表示,所有的处理措施须在处理期满后,供应商整改并经相关单位或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解除。
此外,供应商整改需满足以下条件:
1.供应商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对于产品质量问题,供应商应向业主单位或有关专业技术管理部门提供有关的信息和数据,并积极配合业主单位进行质量调查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经业主单位认可;对出现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免费处理或更换,且检测合格,赔偿由此引起的附加调试配合等费用,并对同类产品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改;对于存在批量质量隐患或家族性缺陷的产品应全部免费召回或积极配合业主单位进行治理。
3.对于交货问题,供应商应在与业主单位协商后约定的期限内完成交货。
4.对于服务、诚信等问题,供应商应制定整改措施,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并做出不再发生类似问题的书面承诺。
5.对于前期不履约或未能正常履约的,供应商应提供整改报告及能够正常履约的支撑材料。
通报还显示,由于新修订的《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于2018年11月1日起实行,对于发生在2018年11月1日及以前的供应商不良行为,按照2017版规定予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