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页 | 设为主页 | 贸易商务资源网首页 | 免费注册 | 会员登录 | 忘记密码? | 供应 | 求购 | 公司 | 展会 | 资讯 | 图库 | 新发布 | 新更新 | 物流 | 手机版 | 升级商家通
免费会员

深圳市倍测检测有限公司

CE认证,FCC认证,ECM认证,PSE认证,CCC认证,TELEC认证,ISET认证,UDEM认证

网站公告
倍测检测是CMAS,CNAS授权实验室,可办理CE认证,FCC认证,RCM认证,PSE认证,UL认证,KC认证,ISO认证等国际认证,现在申请检测认证还有好礼相送,还在等什么,电话:13076932565刘朝辉,您身边的检测认证专家。
更多产品分类
更多联系方式
  • 联系人:刘朝辉
  • 手机:13076932565
  • 电话:0755-36882890
  • 传真:0755-33229357
  • QQ:2355917564
  •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镇福园一路倍测检测大厦
更多友情链接
商家通 通天下
想拥有精美网站和更多的询盘订单?立即注册升级为商家通会员!生意旺旺!需要帮助欢迎与我们取得联系
站内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CEC对电源的要求
新闻分类
新闻中心

CEC对电源的要求

发布时间:2018-02-02 17:47:11       返回列表
     针对交流输入的外置电源供应器(AC Input external Power Supply),美国加州的能源法案规定,此类要在美国加州境内贩售,需在2007年7月1日之前,取得CEC(California Energy Commission’s)能效测试认证,若不能达到Appliance Efficiency Regulation新规范之要求申请装置,一律禁止于美国加州贩售。
        此能源法案中针对开关电源的性能有特别的要求,它有2个等级”Ⅲ”和”Ⅳ”,即第三等级和第四等级,它对开关电源的空载功耗和整机效率要求比较高: 
          对电源装置分两个阶段实施: 
          **阶段从2007年7月1日起实施,Ⅲ等级要求(适用于2007-7-1至2008-7-1):

    铭牌输出

    **小能效值

    0~1W

    0.49*铭牌额定输出

    1~49W

    0.09Ln铭牌额定输出+0.49

    ≥49W

    0.84

       
     

    空载**消耗功率

    0~10W

    0.5W

    10~250W

    0.75W

          第二阶段从2008年7月1日起实施,Ⅳ等级要求(适用于2008-7-1以后):


    铭牌输出

    **小能效值

    0~1W

    0.5*铭牌额定输出

    1~49W

    0.09Ln铭牌额定输出+0.49

    ≥49W

    0.85

       
     

    空载**消耗功率

    所有输出

    0.5W

     

CEC对电源的要求

http://www.ceoie.com/shop/hongxiang57/news/itemid-3840067.html,我们主要有CE认证,FCC认证,ECM认证,PSE认证,CCC认证,TELEC认证,ISET认证,UDEM认证,欢迎与我联系:联系人,刘朝辉,手机:13076932565,我将向您提供更多【CEC对电源的要求】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