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新区现已建成污水处理厂34个,根据《天津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新区现有21个污水处理厂需提标改造达到A标准,13个需达到B标准。
津滨网讯记者从近日召开的“美丽滨海˙一号工程”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农村水环境治理技术对接会上了解到,今年,新区将启动28家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开工率将达100%,完工率将达50%以上。
新区已建成34个污水处理厂
据区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滨海新区现已建成污水处理厂34个,其中13个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排放标准,18个执行一级B排放标准,3个执行二级排放标准。目前28个污水处理厂已经通过环保验收,南港工业区、中塘镇隆呈等4个污水处理厂试运行,轻纺、中心渔港2个污水处理厂未运行。2015年新区污水处理厂水质平均达标率为94.4%,同比提高13.9%。
提标改造工程今年全部开工
2015年10月1日,《天津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开始正式实施。根据新标准,新区现有21个污水处理厂需提标改造达到A标准,13个需达到B标准。今年,新区计划启动28个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计划2016年完成15家,其中8家需达到A标准,7家达到B标准。2017年完成13家改造,其中10家达到A标准,3家达到B标准。
“根据天津市的相关要求,今年新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开工率将达100%,完工率将达50%以上。”该负责人介绍。
据了解,《天津市污水处理厂标准》将天津市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控制项目限值分为A、B、C三级标准,其中:A标准主要指标达到地表水IV类水平;B标准主要指标达到地表水V类水平;C级标准与国家标准的一级A一致;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按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分为三级:设计规模大于(含)10000吨/日时,执行A标准;设计规模小于10000吨/日且大于(含)1000吨/日,执行B标准;设计规模小于1000吨/日时,执行C标准。
根据我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依据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按功能高低依次划分为五类,其中Ⅳ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Ⅴ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新技术汇集对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水十条”、《天津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大力推进清水河道行动,加快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美丽滨海˙一号工程”指挥部联合天津节能环保技术超市、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召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农村水环境治理技术对接会,积极搭建对接平台。
在对接会上,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环保分公司技术工程师胡蒙蒙告诉记者,该公司运营两家污水处理厂,其中一家需从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提标为《天津市污水处理厂标准》一级B标准,以化学需氧量(COD)为例,需要从原来的60mg/L提升为40mg/L。
为确保对接会效果,天津节能环保技术超市从众多报名企业中筛选出了一批技术能力强、有丰富处理经验的技术企业,与新区需求方对接。如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带来的高能蠕动床等**技术,不仅不会增加占地面积,在处理污水的同时,还能解决污泥处理问题,真正实现减量化、资源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