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新机场项目航站区临时工程(临时道路和试验桩)施工已经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招标人为呼和浩特机场建设管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投资100.00%,自筹50.00%,政府投资50.00%,非国有投资0.00%,工程计划投资2105000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呼和浩特新机场项目航站区临时工程(临时道路和试验桩)施工
(二)建设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巧尔什营乡
招标内容:呼和浩特新机场项目航站区临时工程(临时道路和试验桩)施工,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宽度为10米,长度为4.15公里的临时道路及75根试验桩。本标段合同估算价798万元。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企业资质要求 人员资质要求 工期 合同估算价(万元)
呼公资交字[2019]-工程-公开-0081-01 呼和浩特新机场项目航站区临时工程(临时道路和试验桩)施工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且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且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 60日历天 798
呼和浩特新机场项目航站区临时工程(临时道路和试验桩)施工,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宽度为10米,长度为4.15公里的临时道路及75根试验桩。本标段合同估算价798万元。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单位注册金要求
呼和浩特新机场项目航站区临时工程(临时道路和试验桩)施工 注册资金无限制
3.其他要求:
企业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且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且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人员资质: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如使用临时**证,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得**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13〕7号)及《关于取得一级**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执业管理的通知》(内建建〔2014〕24号)文件。
四、投标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9年3月19日至2019年3月25日17: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
资格审查
(一)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二)审查时间: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核。
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时间2019年3月19日至2019年3月25日17:00(北京时间)
(二)售价:1000元/标段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5210937118
邮 箱:ztbcg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