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万路公司原雪铁龙店安全隐患整改工程项目和上汽大众店基础装修工程项目及增设钣金大棚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ZZB-2019-0134
招标人: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德阳万路运业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451万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万路公司原雪铁龙店安全隐患整改工程项目和上汽大众店基础装修工程项目及增设钣金大棚工程项目已由二重(德阳)重型装备有限公司批准进行,招标人为二重(德阳)重型装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申请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项目技术及验收标准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执行。
2.2工程项目质量:“万路公司原雪铁龙店安全隐患整改工程项目和上汽大众店基础装修工程项目及增设钣金大棚工程项目”,以上汽大众厂家(或招标方委托的第三方)验收合格为标准。
2.3“万路公司原雪铁龙店安全隐患整改工程项目和上汽大众店基础装修工程项目及增设钣金大棚工程项目”含税控制价为¥451万元,其中“原雪铁龙店安全隐患整改工程项目”含税控制价¥74万元、“上汽大众店基础装修工程项目”含税控制价¥296万元,“增设钣金大棚工程项目”含税控制价¥81万元。招标方提供3个工程项目的工程量清单,投标人依据该清单报价。每个工程项目的报价均不能超过该工程项目的控制价;
投标方在同等报价的情况下,优先选择有汽车4S店精装修业绩的投标方中标。如投标方都有汽车4S店精装修业绩,则选择报价**的投标单位中标;
“万路公司原雪铁龙店安全隐患整改工程项目和上汽大众店基础装修工程项目及增设钣金大棚工程项目”均为包干总价,一经签订合同,不得变动。如工程量清单有漏项、计量不准确等情况,投标方应于投标截止前的5日内以书面形式报送二重装备招标管理办公室,以便出具招标澄清函。如投标方未提出异议,视为对工程量清单的认可;
投标方在投标报价时按投标方规费取费证上核定的规费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基本费率计取;
3个工程项目的工程量清单编制费¥13530元和施工设计转化费¥28000元由中标方支付。该项费用不单列,投标方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
投标方在投标时,在报出3个工程项目的含税总价后,还要分别报出3个工程项目的含税价。评标时以3个工程项目的含税总价为评标标准;
投标方中标后负责免费预埋和安装上汽大众厂家提供的室内外所有标识和标牌,投标方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该部分费用;
为保证项目质量,工程项目所用原材料及施工过程均需按现行规范要求进行相应的复检及检测,并取得合格的检测报告,投标方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该部分费用。
2.4资金情况:已落实
2.5项目地点:岷江西路二段79号
2.6工期:不超过110天。具体工期投标方自报。
2.7领取招标相关图纸及现场勘查联系人:朱红心 13778265685
3.具体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投标人要求
4.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符合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 的合格标准及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4.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财务要求:2016-2018年度无亏损。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需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其他说明:
1. (1)“原雪铁龙店安全隐患整改工程项目”合同生效、项目开工15个工作日后,招标方预付合同款(现金)的30%。项目竣工通过招标方委托的第三方验收并进行项目结算后,招标方于2019年12月31日前预付合同款的60%,剩余10%项目款,作为项目质保金,项目保修期一年,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结清;(2)“上汽大众店基础装修工程项目”和“增设钣金大棚工程项目”合同生效、项目开工15个工作日后,招标方分别预付合同款(现金)的30%。项目竣工通过上汽大众厂家验收,并进行项目结算后,招标方于60个工作日后预付合同款的30%,2020年再预付合同款的30%,付款时间**迟不得超过2020年12月31日。剩余10%工程项目款,作为质保金,项目保修期一年,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结清。
付款方式:现款或票据。 税率:9%。
履约保证金:工程项目均按合同总价的10%收取,项目竣工并通过验收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必须通过中标人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须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
2.投标方中标后应于招标方与投标方分别签订3个合同后的5日内开工,每延迟一天开工,扣投标方合同价款0.4‰违约金。
3.投标方中标后应严格按照招标方提供的工程项目施工图、说明和工程量清单进行施工。
4.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级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技术负
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类中级职称。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中标后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压证施工。
5.投标方中标后应加强与招标方工程项目负责人员的沟通协调,及时处理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原雪铁龙店安全隐患整改工程项目”按进度和质量施工,并顺利通过招标方委托的第三方验收,如因施工单位原因出现项目拖期,每延迟一天,扣投标方合同价款0.4‰违约金,直到验收完成为止。如涉及工程项目返工整改,其费用全部由投标方承担,直到整改完成并由招标方委托的第三方验收合格为止。
6.投标方中标后应加强与上汽大众厂家项目负责人员的沟通协调,努力寻
求业务指导,确保“上汽大众店基础装修工程项目”和“增设钣金大棚工程项目”按进度和质量施工,并顺利通过上汽大众厂家验收。如因施工单位原因出现项目拖期,每延迟一天,扣投标方合同价款0.4‰违约金,直到验收完成为止。如工程项目出现返工整改,其费用全部由投标方承担,直到整改完成并由上汽大众厂家验收合格为止。
7.投标方应具有较强协调沟通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如中标后由于自身
施工原因导致的投诉,由中标方负责处理,所耽误的工期,由中标方负责赶工补回(误工费用由中标方承担),由此给招标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完全由中标方承担。非中标方原因导致施工受到影响,以招标方为主、中标方协助进行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或损失完全由招标方承担,所耽误的工期由招标方协调中标方赶工补回,同时中标方不承担误工费用。
8.投标方中标后应按国家规定与施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健全各种社会保险,如发生劳动纠纷,完全由投标方负责处理,与招标方无关。
9.投标方中标后应严格按照政府有关规定购买建筑施工项目工伤保险,同时应设置专职安全员,搞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防护和环境保护,严格执行二重装备相关方和招标方安全管理规定,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和施工现场监管,如发生工伤事故(包括对第三方人员造成的伤害)和施工人员疾病、环境污染事故、扰民受到投诉等,完全由投标方负责处理,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完全由投标方承担。
10.投标方中标后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严格按照德阳市环保部门的规定运输和处理,不得随意倾倒,不得污染道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完全由投标方承担。
11.投标方中标后在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工程项目并顺利通过验收后应严格按照招标方通知的开票时间及金额,分多次开具增值税专用**。“原雪铁龙店安全隐患整改工程项目”的开票时间,是自项目通过招标方委托的第三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前。“上汽大众店基础装修工程项目”和“增设钣金大棚工程项目”的开票时间,是自项目通过上汽大众厂家验收合格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前。如投标方不按招标方通知的开票方式及时间开具增值税专用**,扣投标方项目含税总价的2%,如造成其它损失,全部由投标方承担。
12.“上汽大众店基础装修工程项目”部分材料招标方设定了暂定价,投标方不得改动。暂定价材料由监理、招标方和投标方相关人员认质,监理、招标方和投标方相关人员认价,作为项目结算依据。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 2019年 4 月 25日至 2019 年 5月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9年 5 月5 日 9:30 时。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陆阳
电 话:13717999428
邮 箱:luyangzbcg@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