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郑州机场至许昌市域铁路工程(郑州段)机场北站等给水管道改迁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区水务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机场至许昌市域铁路工程(郑州段)机场北站等给水管道改迁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郑州市交通轨道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区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市财政配套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改迁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机场至许昌市域铁路工程(郑州段)机场北站等给水管道改迁工程;
2.2 项目地点:郑州市航空港区;
2.3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总投资约2279万元;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2.5 合同估算价:**标段约1551万元,第二标段约727万元;
2.6 标段划分:两个标段,
**标段:郑州机场至许昌市域铁路工程(郑州段)锦绣枣园站、寺东孙站给水管道改迁;
第二标段:郑州机场至许昌市域铁路工程(郑州段)机场北站给水管道改迁。
2.7 质量要求:合格;
2.8 安全要求: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2.9 缺陷责任期:2年;
2.10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每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企业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资格(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投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投标人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须提供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单位出具承诺,须加盖单位公章);
3.4业绩要求:企业及项目经理须具有至少一项DN1000管道工程施工业绩(2013年1月1日以来),项目经理的业绩须显示拟派项目经理姓名,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可以重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相关业绩需出具施工合同);
3.5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告(限定为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按已有年份提供);
3.6 信誉要求:
1)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作出的行政处罚存在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出具的有关文件或企业自行出具加盖单位公章书面承诺);
2)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3)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查询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5)根据全国检察**的统一要求,自2018年8月1日起,全国检察**停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包括单位行贿查询、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行贿),并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之后)。经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的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7其他要求:投标人保证本项目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网页截图);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次招标投标人可对上述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多只允许中取一个标段。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4月25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500元,售后不退。
报名时要求: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副本);
(3)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无在建承诺书;
(4)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5)企业及项目经理自2013年以来业绩证明资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6)企业法定代表人带身份证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及中国裁判文书网相关查询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8)须投标人出具的承诺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9 年 5 月 15 日 9 时 30 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陆阳
电 话:13717999428
邮 箱:luyangzbcg@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