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资金来源: 其他
受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GZGK19E100C0234Z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采购内容: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采购预算:640万元/三年;
2、注:
(1)详细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2)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进行投标报价。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须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3)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或《食品生产**》;(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已购买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注:(1)满足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在投标时必须把以下资料放入投标文件中: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自然人)。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书面声明原件。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5)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或《食品生产**》。(2)潜在投标人须保证以上所提交资料的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供应商参加投标应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招标文件,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有关报名登记手续后才有资格参加投标。(3)为了报名工作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上下载“购买文件登记表”,填写后打印并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自然人)】一并提供购买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
预算金额:64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4月26日 09:00 至 2019年05月05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5月1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5月17日 09:30。
联系人:陆阳
电 话:13717999428
邮 箱:luyangzbcg@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