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电池NP75-12 规格及参数
**蓄电池安全注意事项
1、电池+-端子间不可短路。(端子间短路可能造成烫伤、发烟、火灾危险。)
2、不可在密闭容器中充电。(在密闭容器中充电,容器破裂可能造成人身伤害。)
3、电池不能放置在密闭空间里或火源附近。(如放置在这些场所,可能造成爆炸、火灾危险。)
4、转矩扳手、扳子等金属工具,请用塑料胶带等进行绝缘处理后使用。(如不进行绝缘处理,短路后会导致烫伤、蓄电池破损、爆炸。)
5、不可对本进行分解、改造。(蓄电池内部含有硫酸,若接触到眼睛、皮肤和衣服有可能导致失明或烧伤。)
6、如发现电槽、盖等有龟裂、变形等损伤及漏夜现象,请更换此蓄电池。
7、请不要使用信那水、汽油、煤油、挥发油等有机溶剂和液体洗涤剂清洁电池.如果使用上述物质可能会引起电槽或上盖(ABS树脂)出现裂痕、漏液。
8、请定期更换,不要超期使用。
(1)对于涓流或浮充中的蓄电池(后备电源),**更换时间见下表:
(2)对于循环使用的 (主电源),请在蓄电池性能降低到初期性能50%时(环境温度在25℃)更换 **蓄电池
**蓄电池 在使用过程中 ,水分蒸发及充电时水的电解均会使液面降低 ,因此夏季每隔 5~6天 ,冬季每隔10~15天应检查一次液面高度 ,并按需要加蒸馏水。除因泄漏造成的液面降低外 ,不允许添加电解液 ,否则电解液比重将高于1.300,以致缩短蓄电池的使用寿命。蓄电池液面应高出极板15mm ,液面过高易外溢 ,腐蚀周围零件 ,还有可能使正、负极桩导通 ,引起自行放电 ;液面过低 ,极板上部容易露出液面,不但会使蓄电池容量降低 ,而且外露的极板会很快硫化。
b .使用中的蓄电池因工作状况不同 ,常有充电不足现象(尤其是短途车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补充充电 :①电解液比重降至 1.200以下 ;②冬季放电超过 25%;③夏季放电超过 50%;④灯光暗淡 ;⑤起动无力。补充充电分两个阶段进行。阶段以额定容量1/10的电流充电 ,到单格电压为2.4V ,电解液开始放出气泡为止 ,一般需10~11h。第段将电流减半直至充足为止 ,一般需 3~5h。如果电解液比重不合规定 ,应予以调整 ,其方法与初充电相同。c.冬季使用蓄电池应注意 :①保证电桩与导线接头联接牢固 ,接触良好 ;②在蓄电池上加装保温装置 ,以免温度太低 ,电阻增大 ;③按规定调整电解液比重 ;④在发动机运转 ,发动机向蓄电池充电时加蒸馏水 ,以免水和电解液混合不匀而引起结冰 ;⑤发动机冷起动时应进行预热 ,每次起动时间不超过5s,重复起动应间隔15s ,如果三次起动不成功 ,应进行检查 ,不要盲目再起动 ;⑥经常使蓄电保持在充足电状态 ,以防电解液比重降低而结冰 ,甚至损坏蓄电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