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MV蓄电池MF80-12 12V80AH规格及参数说明
LMV铅酸蓄电池行业的--企业,规模,技术力量,产品种类-齐全,市场覆盖-广,市场份额。 2004年7月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2006年12亿元,主营业务收入20亿元。帆船有限公司工业电池分公司,是帆船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原名为帆船有限公司工业电池分公司。2005年7月,位于保定郊区,占地200亩的航海工业电池分支基础。整个工业电池分公司总投资5亿元,规模建设为年产VRLA电池15亿安。建设分三期,期投资1.8亿元,具有年产阀门控制密封5亿小时的电池生产线在2006年投入运行。分公司建成后,将成为中国的工业电池生产基地。公司已通过认证的电池产品检测中心,从美国,日本,德国,意大利,英国等引进制造技术和关键生产及检测设备。
蓄电池特点
(1)使用寿命长 高强度紧装配工艺,提高电池装配紧度,防止活物质脱落,提高电池使用寿命。 低酸比重电液,提高电池充电接受能力,增强电池深放电循环能力。 增多酸量设计,确保电池不会因电解液枯竭缩短电池使用寿命。 因此GFM系列蓄电池的正常浮充设计寿命可达15 年以上(25℃)
(2)高倍率放电性能优良 高强度紧装配工艺,电池内阻极小,大电流放电特性优良,比一般电池提高20[%]以上。
(3) 自放电低 高纯度原料和特殊造工艺,自放电很小,室温储存半年以上也可无需补电。
(4)维护简单 特殊氧气吸收循环设计,克服了电池在充电过程中电解失水的现象,在使用过程中电解液水份含量几乎没有变化,因此电池在使用过程中完全无需补水,维护简单。
(5)安全性高 电池内部装有特制安全阀,能有效隔离外部火花,不会引起电池内部发生爆炸。
(6) 安装简捷 电池立式、侧卧、叠层安装均可,安装时占地面积小,灵活方便。
(7) 洁净环保 电池使用时不会产生酸雾,对周围环境和配套设计无腐蚀,可直接将电池安装在办公室或配套设备房内,无需作防腐处理。 蓄电池的充放电特性 蓄电池具有自放电效应。从生产制造车间到用户使用,大约要延误数月的时间。以PA-NASonIC 蓄电池为例,在30℃的环境温度下贮藏8 个月,蓄电池的残存容量仅为出厂时的一半,因此对于新购买的和UPS 配套的蓄电池,一般要进行一次较长时间的充电,这叫做初充电。蓄电池的初充电电流大小应按0.1C 来充电,蓄电池在放电终了后可进行再充电,这叫正常充电。目前在UPS 中普遍采用两种充电方式:浮充和脉充。所谓浮充电是指整流器的输出和蓄电池并联工作,并同时向负载供电,实际上此时整流器提供的电流分两路,一路送给负载,另一路送给蓄电池,以补充蓄电池自身内部损耗,浮充充电工作方式接线简单,对改善UPS 输出瞬态响应特性有好处。
LMV蓄电池MF80-12 12V80AH规格及参数说明
据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3月2日消息,该局近期集中执法力量对浦东、闵行、金山、青浦、奉贤等5个区域部分电动自行车专卖店、汽车维修零售店、汽车4S店销售的20个批次电动助力车用密封铅酸蓄电池、起动用铅酸蓄电池进行了市场检查和质量抽检。经检测,有6个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检出率为30%,比2016年上升5个百分点。其中,抽检电动助力车用密封铅酸蓄电池6个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抽检起动用铅酸蓄电池14个批次,有6个批次不合格。
本次抽检铅酸蓄电池主要不合格项目是20hr容量和-18℃低温起动能力。其中,20hr容量不合格,有5个批次。不合格商品20hr容量实测均未达到标准-低要求。如上海市金山区俊琴汽配经营部在上海金山汽摩配件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由浙江巨江电源制造有限公司生产(或供货)的“鸿雁”牌启动用铅酸蓄电池(型号规格:6-QW-60(450)-C );生产日期或批号:2017年7月30日),20hr容量实测为55.5Ah(标准值应≥60 Ah),与标准要求不符。该指标不合格,电池使用时间缩短。
-18℃低温起动能力不合格,有4个批次。不合格商品-18℃低温起动能力实测均未达到标准-低要求。如上海永达长荣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由天津杰士电池有限公司生产(或供货)的“TOYOTA”牌丰田纯牌蓄电池(型号规格:6-QW-60(500);生产日期或批号:2017年7月12日),-18℃低温起动能力30s实测为7.16v(标准值应≥7.20 v)、与标准要求不符。该指标不合格,低温起动能力达不到标准要求,汽车将无法正常起动,影响消费者使用。
根据抽检结果,工商部门已责令相关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对库存商品、在售商品进行全面清理,督促公示的不合格商品经营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并依法对销售不合格商品的经营者立案调查。同时,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选购车用电池时注意以下几点:
一、注意电池外观是否有变形、裂纹、划痕、漏液痕迹,电池生产日期是否在近期,产品是否有“QS”认证标志(蓄电池是国家生产**认证产品)。
二、注意车用电池标注的额定容量。标注的额定容量越大,电池放电时间越长。不要购买无额定标注的车用电池,并注意该电池是否为电动车专用。
三、不要超载使用电动车。一般电动车的设计载重为75kg,即单人骑乘,超载会引起蓄电池长时间大电流放电,损坏电池,缩短电池寿命。
汽车行业作为我国制造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历来是“两会”代表委员热议的话题之一。不出意料,在今年的两会期间,新能源汽车再次抢去了不少关注点。
3月4日,记者在全国两会江苏代表团见到了全国人大代表,扬州市江都区郭村镇张倪村党总支副书记,江苏万顺机电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总支书记周善红。周善红告诉记者,今年,他带来了多条针对“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问题”的建议,包括加快制定法律法规、构建管理体系、加大关键技术研发和推动商业化发展。
据了解,上世纪90年代,农民出身的周善红因北漂打工而与汽车行业结缘,对汽车配件加工技艺谙熟无比。打拼多年后,他自建工厂,逐步成为北汽福田、上汽集团、潍柴重工、长安汽车的合作伙伴,并于2000年组建万顺集团。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他曾说:“当时赶上汽车行业起步,算是抓住了机遇。要感谢这个伟大的时代,感谢改革开放。没有改革开放,我可能还是个农民。”
如今,作为全国人大代表的周善红更加关注我国汽车行业的发展。他认为,近几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保持高速发展态势,但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到2020年,预计新能源汽车累计产销量将达到500万辆,带来的动力蓄电池报废量将超过24.8万吨,全社会将面临动力蓄电池的“报废潮”。动力蓄电池成分复杂,随意丢弃将对环境造成重大危害,威胁人类健康。
因此,动力蓄电池的回收利用迫在眉睫。而在周善红看来,目前,我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还存在诸多问题:一是回收利用法律法规尚不完善;二是回收利用体系尚不健全;三是回收技术和工艺水平有待提高;四是回收利用成本高、盈利难。
“近几年,虽然我国先后出台了《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政策》、《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等多项政策文件,但由于这些政策并不具有强制性,且缺乏明确的奖惩机制,因此,并未能得到真正有效的落实。”周善红表示。
基于上述问题,周善红建议,首先要加快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法律法规制定。对动力蓄电池结构设计、连接方式、工艺技术、集成安装的标准化做系统梳理和规定,同时强化对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运输、储存等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进一步落实动力蓄电池编码制度及可追溯体系。
其次,在构建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体系方面,周善红表示,要构建规模化、高效化的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体系,积极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通过押金制度和开展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对废旧电池回收意识。回收则遵照有限梯级利用的原则,对电池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发挥电池的剩余价值,同时回收具有较高提取价值的元素,进而形成动力蓄电池的闭环产业链、资源-大化利用。
周善红同时提出了要加大动力蓄电池回收再利用关键技术研发和推动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商业化发展两方面的建议。他认为通过研发动力蓄电池的自动化拆解技术和设备、开发正、负极材料回收技术、开展锂离子电池的循环技术研究等,可以提高对于铜、铁、铝、石墨等的回收率,为生产安全和环保方面提供保证。同时要制定相关激励实施细则,保证回收企业的经济效益,对具有价值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进行推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