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产品特点:
重要点:带防漏液托盘,科士达专利
1、 免维护
采用独特的气体再化合技术(GAS RECOMBINATION)。不必定期补液维护,减少用户使用的后顾之忧。
2、 安全可靠性高:
采用自动开启、关闭的安全阀,防止外部气体被吸入蓄电池内部,而破坏蓄电池性能,同时可防止因充电等产生的气体而造成内压异常使蓄电池遭到破坏。全密闭电池在正常浮充下不会有电解液及酸雾排出,对人体无害。
3、 使用寿命长:
在20℃环境下,FM系列小型密封电池浮充寿命可达3年,FM固定型密封电池浮充寿命可达6年,FML系列电池浮充寿命可达8年,FMH系列电池浮充寿命可达10年,GFM系列电池浮充寿命可达15年。
4、 自放电率低:
采用--的铅钙多元合金,降低了蓄电池的自放电率,在20℃的环境温度下,Kstar蓄电池在6个月内不必补充电能即可使用。
5、 适应环境能力强:
可在-20℃~+50℃的环境温度下使用,适用于沙漠、高原性气候。可用于防暴区的特殊电源。
6、 方向性强:
特别隔膜(AGM)牢固吸附电解液使之不流动。电池无论立放或卧放均不会泄露,保证了正常使用。
7、 绿色无污染:
8、 全新FML系列电池具有更长的使用寿命及深循环特性
现状:首批车用动力电池迎来“退役”期
“推动集成电路、第五代移动通信、飞机发动机、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等产业发展”“将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再延长三年”——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数次提到新能源汽车。
统计显示,在政策支持下,2017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达77.7万辆,连续三年位居----。累计保有量约180万辆,占全球市场保有量的50%以上。
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对动力电池的研发生产,产生了明显的拉动作用。除了消费者关心的续航里程和充电问题,动力电池衰减过后的处理问题也逐渐进入公众视野。
“一般而言,动力电池的使用年限为5到8年。”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启阳汽车集团董事长王麒说,这意味着,2012年前后投入市场的新能源汽车,从2018年开始逐步迎来动力电池“退役”期。
全国政协委员、华东理工大学金山科技园管委会主任蓝闽波说,目前国内的动力电池主要是锂离子电池。本来定位“绿色环保”的新能源汽车,如果动力电池回收处理不当,会对环境造成重金属污染、碱污染和粉尘污染。
为加强回收,今年2月底,工信部等七部委联合制定《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一些企业也抓紧机遇,动力电池上市公司国轩高科近日表示,已成立电池综合回收的相关公司,目前正在建设回收利用生产线。
探索:梯级利用、再生利用多措并举
与一般的电池不同,车用动力电池体积大、成分复杂,其回收利用需要较高的技术门槛。
“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汽车生产企业承担动力蓄电池回收的主体责任。”《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提出。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汽车集团董事长陈虹表示,现阶段我国的动力电池回收政策体系不够健全。整车厂难以对所有已售车辆的动力电池做到从新车出售到-终回收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建议相关部门研究出台新能源汽车的回收资质,逐步淘汰技术落后、环保不达标的企业。”陈虹说。
利用方面,目前行业探索的主要方面包括梯级利用、再生利用等。“按照相关标准,动力电池的容量衰减到额定容量的80%以下,就不再适用于电动汽车。”蓝闽波说。不过,就像玩具用过的干电池可以用在遥控器一样,从汽车上“退役”的动力电池,仍可以用于储能、低速电动车等领域。
梯次利用后的动力电池,就可以转入再生利用环节。即由具备资质的企业,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进行拆解,从中提取钴、镍、锰、锂等有价值的金属。对其他不可利用残余物,依据环保法规进行无害化处置。
建议:给电池“上户口” 做到生产回收信息可溯源
不管梯级利用还是再生利用,前提是能够监控废旧电池的流向,确保其流入有技术、有资格的厂家,如此整个行业才能健康有序运转。
要实现这一点,首先要做到动力电池生产和回收信息的可追踪、可溯源。暂行办法提出,电池企业应与汽车企业协同,按照国家标准对所生产动力蓄电池进行编码,并通过溯源信息系统上传电池编码及新能源汽车相关信息。
“建议在社会征信体系中,增加新能源汽车车主的动力电池编码信息。在电池回收时,由回收企业上报管理机构,定时更新个人征信信息,以此杜绝车主私自拆卸电池并在市场上非法出售的行为。”陈虹表示。
代表委员们还表示,考虑到我国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刚刚起步,建议在新能源汽车销售阶段,将其中一部分购车款或政府补贴,转入环保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开展电池的梯级利用研发和全生命周期管理。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环保局局长寿子琪说,政府在做好引导和监管的基础上,还可以引入市场化机制,鼓励企业建立价值交易闭环。“让报废电池流向规范的企业,使电池回收利用不仅具有环保意义,还具有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