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CA蓄电池特点:
1、安全性能好:正常使用下无电解液漏出,无电池膨胀及破裂。
2、放电性能好:放电电压平稳,放电平台平缓。
3、耐震动性好:完全充电状态的电池完全固定,以4mm的振幅,16.7HZ的频率震动1小时,无漏液,无电池膨胀及破裂,开路电压 正常。
4、耐冲击性好:完全充电状态的电池从20CM高处自然落至1CM厚的硬木板上3次无漏液,无电池膨胀及破裂,开路电压正常。
5、耐过放电性好:25摄氏度,完全充电状态的电池进行定电阻放电3星期(电阻只相当于该电池1CA放电要求的电阻),恢复容 量在75%以上.
6、耐充电性好:25摄氏度,完全充电状态的电池0.1CA充电48小时,无漏液,无电池膨胀及破裂,开路电压正常,容量维持率在上 95%以.
7、耐大电流性好:完全充电状态的电池2CA放电5分钟或10CA放电5分钟。无导电部分熔断,无外观变形。
2015年1月6日,受美国BATTERIES Bulbs公司委托,SGS认证机构对我公司进行了SA8000管理体系审核。审核主要包括童工、 强迫、安全卫生、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歧视、惩罚性措施、工作时间、工资报酬及管理体系等9个要素。 审核组对生产现场进行非常细致的检查,与现场员工进行访谈。审核组-终对我公司SA8000体系作出B级评价,通过审核。
作为全球道德规范国际标准,SA8000反映了当今企业管理的新趋势。它将人本管理、民主管理和安全生产等指标化,使关心员工、尊重员工、保护员工有了可操作衡量的具体量化标准,使人本管理、人文关怀和人性化告别了抽象与模糊,变成在实践中可操作、可衡量、可对照的尺子和镜子。中商国通自2013年6月启动推进此项工作,在短时间内完成了认证咨询、培训,确定了公司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方针,完成了体系诊断、问题改善与实施,编写完成社会责任手册和程序文件,补充完善社会责任体系相关文件。对于中商国通而言,通过SA8000审核不是目标,是一个新的起点,是一次对企业发展的助推。公司将借通过审核的契机,深化以人为本的管理,提升各项工作,加速推进企业转型、创新、发展,努力向“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储能产品和服务提供商”的目标迈进。
应用范围:
⑴ 电话交换机 ⑼ 启动用、船用、发电机、发电机
⑵ 电器设备、医疗设备及仪器仪表 ⑽ 无线电通讯系统
⑶ 计算机不间断电源、 ⑾ 电动车
⑷ 输变电站、开关控制和事故照明 ⑿ 便携式电器及采矿系统
⑸ 消防、安全及报警监测 ⒀ 交通及航标信号灯
⑹ 通信用备用电源 ⒁ 发电厂、水电站直流电源
⑺ 变电站开关控制 ⒂ 铁路用直流电源
⑻ 太阳能、风能系统 ⒃ 移动机站、应急照明、
⑺ 变电站开关控制、办公自动化系统
目前,超级电容器逐渐应用在边防哨所、高山气象台等电源供应场合。但是超级电容器也具有一定的缺陷,如电容串联均压、端电压波动范围大、能量密度低等问题。
超级电容器与蓄电池混合储能系统,就是将两种储能设备有机的结合起来,整合了两种储能方式的优点,弥补了两种储能技术的缺点,提高了储能系统的性能。
大量的研究表明,超级电容器与蓄电池混合储能系统在微网中的应用,能够提升微网储能系统的输出能力、提升储能系统的放电时间,降低系统内部损耗;另外,两者混合使用,减少蓄电池放电循环次数,减少对蓄电池的损耗,增加其使用寿命;总之,超级电容器与蓄电池混合储能系统的应用,改善了微网供电质量,提高了微网运行稳定性与经济性。
3 微网储能技术发展趋势
我国的微网储能技术还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与前景。首先,应该加快对高效低成本储能电池的研发,重点放在提升电能存放速度方面;其次,单一的储能技术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局限性,对其进行改进优惠受到经济成本等因素的制约。
可以将两种或几种储能技术有机的结合起来,扬长避短;-后,微电网中储能装置的拥有者必须得到实时的电网信息,包括电价以及电网故障等,才能使微电网储能装置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随着微网在电力系统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微网储能方式以及储能装备向着市场化管理方向发展。保证微网储能装置的使用者能够及时的掌握电网信息,包括电网运行中的故障以及电价等,这样才能保证微网储能装置发挥应有的作用。
储能系统在微电网中应用的分析理论和方法:在充分理解含储能装置的微电网的动态特性的基础上,研究储能装置内部的复杂非线性电磁问题,以及储能装置和系统中元件之间的相互作用。
4 总结
储能技术对于微网运行的稳定性具有重要的作用。本文根据蓄电池、超级电容器等单一储能技术存在的局限性,提出了一种超级电容器与蓄电池混合储能系统,该储能系统不仅综合了两者的优点,还有效的弥补了两者的缺陷,提高了储能效率。该混合储能系统在微网中的运用,对实现微网内部电压平衡,提高微网运行的经济性与稳定性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实际上,针对即将面临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的尴尬局面,已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今年2月26日,工信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等七部门印发《暂行办法》的通知。旨在支持开展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的科学技术研究,引导产学研协作,鼓励开展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推动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模式创新。鼓励汽车生产企业、电池生产企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与综合利用企业等通过多种形式,合作共建、共用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渠道。
对此,为贯彻落实《暂行办法》,3月2日,工信部等七部委提出,“支持中国铁塔公司等企业结合各地区试点工作,开展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示范工程建设”。到2020年,建立完善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探索形成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创新商业合作模式。
公开资料显示,数据显示,中国铁塔目前在全国范围内拥有近200万个铁塔,备电需要电池约4400万kWh;60万座削峰填谷站需要电池约4400万kWh;50万座新能源站需要电池约4800万kWh。合计需要电池约13600万kWh。
2018年年初,中国铁塔公司、重庆长安、比亚迪、银隆新能源、沃特玛、国轩高科、桑顿新能源等16家企业已签定了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战略合作伙伴协议,有效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一体化合作,加强协同创新,共谋发展。
按照《实施方案》,充分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由汽车生产企业、电池生产企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与综合利用企业等通过多种形式,合作共建、共用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渠道。
汽车分析师贾新光看来,《实施方案》的实行,让新能源汽车行业的规范更加完善,使新能源汽车节能减排良性发展,由于新能源汽车和电池紧密相连,未来对新能源二手车有很大的影响。
监管难点待解
不过,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作为一个新兴领域,目前处于起步阶段,还面临着一些突出的问题和困难。目前,绝大部分动力蓄电池尚未退役,汽车生产、电池生产、综合利用等企业之间未建立有效的合作机制。在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方面,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相关法律支撑。
同时,回收利用技术能力不足。资料显示,企业技术储备不足,动力蓄电池生态设计、梯次利用、有价金属高效提取等关键共性技术和装备有待突破。退役动力蓄电池放电、存储以及梯次利用产品等标准缺乏;而且,激励政策措施保障少,受技术和规模影响,目前市场上回收有价金属收益不高,经济性较差。相关财税激励政策不健全,市场化的回收利用机制尚未建立。
崔东树表示,《实施方案》明确了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回收规范,重点保障了废旧动力电池有序回流到正规再生利用企业,但废旧动力电池的残值价格评估仍缺乏统一标准,同时动力电池的再生利用能否实现有效监管,也将成为《实施方案》实施的难点。
对此,2017年年初,**办公厅印发《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提出电动汽车及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应负责建立废旧回收网络。此后,国家标准委又发布了《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拆解规范》《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余能检测》等标准,使动力电池回收向前迈进一大步。
值得注意的是, 试点工作实施年限原则上不超过两年。《暂行办法》指出,鼓励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在产品开发阶段优化产品回收和资源化利用的设计;开展废旧动力蓄电池余能检测、残值评估、**分选和重组利用、安全管理等梯次利用关键共性技术研究,鼓励在余能检测、残值评估等阶段适当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
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认为,动力电池技术是新能源汽车的核心技术。消费者是否考虑新能源汽车,既有电池使用寿命过短、续航时间不足等方面的顾虑,也有动力电池衰减过后如何处理的疑问,特别是后者,在电池技术尚无重大突破的前提下,直接关系到新能源汽车作为一项产品的性价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