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亚特蓄电池产品特点:
1、安全性能好:正常使用下无电解液漏出,无电池膨胀及破裂。
2、放电性能好:放电电压平稳,放电平台平缓。
3、耐震动性好:完全充电状态的电池完全固定,以4mm的振幅,16.7Hz的频率震动1小时,无漏液,无电池膨胀及破裂,开路电压正常。
4、耐冲击性好:完全充电状态的电池从20cm高处自然落至1cm厚的硬木板上3次。无漏液,无电池膨胀及破裂,开路电压正常。
5、耐过放电性好:25摄氏度,完全充电状态的电池进行定电阻放电3星期(电阻值相当于该电池1CA放电要求的电阻),恢复容量在75%以上。
6、耐过充电性好:25摄氏度,完全充电状态的电池0.1CA充电48小时,无漏液,无电池膨胀及破裂,开路电压正常,容量维持率在95%以上。
7、耐大电流性好:完全充电状态的电池2CA放电5分钟或10CA放电5秒钟。无导电部分熔断,无外观变形。
奥亚特蓄电池
无论使用那种充电方法,都应该注意按照厂家产品说明,控制充电电压和电流,以防过压和过流导致蓄电池性能下降和寿命缩短或损坏。
在电源系统中,电池总是在线备用工作的,这样电池基本上处于长期的浮充状态中,浮充电压的选取对电池的长期可靠运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正如前面说到的,偏高的浮充电压会造成电池缓慢失水并产生热失控使电池失效;偏低的浮充电压会造成电池长期处于充不饱的状态,使电池发生硫酸化而导致电池失效。正确的浮充电压一般应选在2.23V/单体,并应随同电池工作温度进行相应调整,由于电池生产厂家的不同,这一参数会有一些差异,应严格按照厂家提供的参数选取。
奥亚特蓄电池电池在使用一定时间后应进行定期检查,如观察其外观有否异常,测量各电池的电压是否均衡等;如果市电长期不停电,电池会一直处于浮充电状态,这样会使电池的活性变差,因此即使不停电,UPS也需要定期进行放电试验以便保持电池活性。条件允许的话放电试验可安排三到六个月进行一次,做法是UPS带载( 好在50%以上),然后断开市电,使UPS处于电池放电状态,放电持续时间视电池容量而言一般为几分钟至几十分钟,放电后恢复市电供电,继续对电池充电。
奥亚特蓄电池
按铅酸蓄电池的荷电状态分①干放电态(极板为放电态,放在无电解液的蓄电池槽中;开始使用时应灌入电解液,并进行较长时间的初充电后方可使用);
②干荷电态(极板处于干燥的充电态的无电解液的蓄电池槽中,使用时灌入电解液,不需初充电即可使用);
③带液充电态(充电态带电液的蓄电池);
④湿荷电态(充电态,部分电解液吸附在极板和隔膜中,使用时灌入电液,不需要充电。贮存时间不及干荷电态蓄电池时间长);
⑤免维护蓄电池(充电态带液电池,在规定的工作寿命期间不需要维护加水,自放电率很小);
⑥少维护蓄电池(充电态带液电池,在规定的工作寿命期间只需要少量维护,较长时间内加一次水)
1.3 按电池盖和排气栓的结构分
奥亚特蓄电池(中国)电源有限公司
电池的贮存
改动:废电池贮存时间-长不得超过1年,特殊原因需延长应当向环保部门申报。
分析:规定贮存时间限制,降低环境风险。
资源再生
改动:旧版政策中诸多对资源再生企业的要求在新政策中删去。旧政策对资源再生工厂的态度为审慎建设,而新政策中提出推广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的废电池全组分循环利用技术。
分析:对电池的资源再生的态度从审慎保守变为倡导和促进。新政策删去对再生企业的要求的原因是,2012年8月,工信部、环保部公布的《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中以对再生铅行业设定了一系列准入门槛和运营要求:如“新建再生铅项目必须在5万吨/年以上,逐步淘汰3万吨/年以下火法再生的小型项目。要求再生铅企业必须整只回收废铅蓄电池,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等。
处理处置
改动:规定了废铅蓄电池、镉镍电池、含汞电池、锂离子电池再生处理企业必需具备危险废物经营**后方可运行。旧政策无此要求。
分析:明确了上述电池的危废属性,相关环保企业将在资质上更加具有优势。
改动:对于新建、改造以回收稀贵金属为主要目的的项目,应采用**的富氧熔池熔炼以及其他**工艺及设备。
分析:推广**技术。
鼓励研发的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
此部分为新政策新增的部分,提出了鼓励研发的资源回收相关新技术,包括:
以废电池为原来再生高品质材料技术
锂离子电池的便携式安全检测技术
废电池预处理技术,重点研发磁选、风选、浮选、重力分离等分离技术;锂原电池、动力电池、储能电池等逆向拆解成套设备,锂离子电池的隔膜、金属产品和电极材料再生处理装备?含铅废气、废水、废渣的去除和监测技术及设备
干法铅回收、预脱硫-电解沉积全湿法回收、低温强化熔炼及提取、预热梯级利用等技术与设备
废电池运输过程中防渗防爆技术和装备
分析:推广**技术。
废铅蓄电池再生污染防治
改动:对废铅蓄电池再生企业的环保要求全面提升,新增的强制性规定整理如下:
预处理
须对带壳废铅蓄电池进行预处理,对分选除的铅膏应进行脱硫处理大气污染防治
对再生过程产生的铅烟、铅尘、酸雾应采取密闭负压收集,密封区域处于负压状态(-10Pa),铅及化合物大气排放限值为2mg/m?。
铅烟、铅尘采用两级及以上处理工艺
固废污染防治
含铅劳保用品、包装物等含铅废物应按危废进行管理
冶炼弃渣铅含量应小于2%
分析:相比旧政策在污染防治方面的含糊不清,新政策在水、气、固方面的污染防治规定都显得细化得多。但防治部分并未说明这些强制规定是将适用所有项目还是仅新建项目,如果适用老项目,则相当部分的铅回收工厂将需要进行改造。
毫无疑问,时隔13年出台的这一《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征求意见稿对于废物资源回收利用行业是个利好。原因在于:新政策根据电池产业的变化进行了一些调整,管理思路从着重控制有害废电池的环境风险和生态威胁转移到同时重视污染防控和资源回用,废电池资源回收由审慎建设变为促进发展;此外,因《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及行业标准等相关政策的出台,政策的体系化大大加强。上述政策对于废电池资源回收行业的运行和环保合规提出了更高和更加细化的要求,如执法到位,粗放型高污染的作坊型回收冶炼点将逐渐淘汰,合规经营的回收处理企业可以获得更加规范的发展环境。
市场主体
在本世纪初,因政策导向等原因,废旧电池回收处理和再利用的主体主要是电池生产企业以及一些非正规的作坊式回收和加工点。而随着行业逐渐规范,准入门槛提高以及专业度提升,正规的资源回收再生企业逐步发展壮大,成为新的行业主体。
根据资本市场各版块公开资料及此次《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企业名录,从以废电池处理和资源回收作为主要业务板块的企业基本信息整理如下。
在处理电池类别层面,这些企业主要分为铅电池、和镍锂等其他二次电池两个阵营。前者产品主要为铅锭和铅合金,而后者产品主要为粉末、颗粒等各种类型的镍、钴金属产品。而在产业链延伸层面,以从回收到深度利用的全产业链业务模式显得较为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