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CH SVHC候选物质清单正式增至173项
2017年1月12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公布把4种物质正式纳入到SVHC候选物质清单,成为第十六批SVHC候选物质。这4种物质分别为:双酚A(BPA),全氟癸酸(PFDA)及其钠盐和铵盐,支链与直链的4-庚基酚(4-HPbl),对叔戊基苯酚。至此,SVHC候选清单共包括16批173种物质。
另外两种评议物质4-叔丁基苯酚(PTBP)和1,2,4-苯三酸酐(偏苯三酸酐,TMA)由于少数国家的不同意见,将在后续三个月的时间里准备草案以及按照委员会流程来作出**终是否加入的决定。
第16批SVHC候选物质
**网址:portant; -webkit-tap-highlight-color: rgba(0, 0, 0, 0); text-decoration: underline; color: rgb(26, 26, 26); margin: 0px; padding: 0px; max-width: 100%; word-wrap: break-word !important;">https://echa.europa.eu/-/four-new-substances-of-very-high-concern-added-to-the-candidate-list
企业责任
如果以下两个条件同时满足,物品制造商和出口商需在物质纳入SVHC候选清单起六个月内向ECHA通报:
i. 物质在物品中的含量超过1吨/年/制造商或出口商;
ii. 物质在物品中的重量百分比浓度大于0.1%。
背景介绍
ECHA曾在2016年12月19日发布消息称欧盟成员国委员会(MSC)全体一致通过将四种物质认定为SVHC候选物质,并在2017年1月份将其加入到候选物质清单。
倍测检测建议
随着SVHC候选清单的不断更新,企业面临的管控要求越来越多。企业需提高自己产品的风险意识,在物质列入SVHC候选清单后六个月内,符合条件的企业需要完成物品中的SVHC通报。建议企业及早对供应链展开调查,以从容应对法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