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防爆概念
(1)爆炸性物质( flammable air flammable dust):能与氧气(空气)反应的物质,
包括气体、液体和固体。(气体:氢气,乙炔,甲烷等;液体:酒精,汽油;固体:
粉尘,纤维粉尘等)
(2)空气或氧气( air or oxygen)。
(3)点燃源( source of ignition):包括明火、电气火花、机械火花、静电火花、
高温、化学反应、光能等。
易爆物质:很多生产场所都会产生某些可燃性物质。煤矿井下约有三分之二的场
所有存在爆炸性物质;化学工业中,约有 80%以上的生产车间区域存在爆炸性物质。
氧气:空气中的氧气是无处不在的。
点燃源:在生产过程中大量使用电气仪表,各种磨擦的电火花、机械磨损火花、
静电火花、高温等不可避免,尤其当仪表、电气发生故障时。
客观上很多工业现场满足爆炸条件。当爆炸性物质与氧气的混合浓度处于爆炸极
限范围内时,若存在爆炸源,将会发生爆炸。因此采取防爆就显得很必要了。
就限制了爆炸的产生。
在工业过程中,通常从下述三个方面着手对易燃易爆场合进行处理:
(1)预防或**限度地降低易燃物质泄漏的可能性;
(2)不用或尽量少用易产生电火花的电所元件;
(3)采取充氮气之类的方法维持惰性状态。
1.2
危险区域的等级分类
危险场所区域的含义,是对该地区实际存在危险可能性的量度,由此规定其可适
用的防爆型式。
国际电工委员会 /欧洲电工委员会划分的危险区域的等级分类
0区(Zone 0):易爆气体始终或长时间存在;连续地存在危险性大于 1000小时
/每年的区域;
1区(Zone 1):易燃气体在仪表的正当工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或存在;断续地
存在危险性 10~1000小时/每年的区域;
2区(Zone 2):一般情形下,不存在易燃气体且即使偶尔发生,基存在时间亦
很短;事故状态下存在的危险性 0.1~10小时/每年的区域;
中国划分的有效区域和以上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