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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宝石科技园AB栋3楼
许可条件:
1.有营业执照;
2.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3.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检疫手段;
4.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
5.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6.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7.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
8.符合产品生产**实施细则的要求;
9.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
申请人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审批的产品和涉及国家产业政策的产品生产**核发暂未开通网上申请业务,其他产品生产**核发可网上申请。
纸质申请材料均应加盖申请人公章,相关人员的身份证件、个人资质证明等复印件应由本人签名。
(一)生产**核发(发证)
1.《生产**申请书》(三份,附规定格式电子文本;其中牙膏生产企业填写《牙膏生产**申请书》,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压力锅生产企业填写《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申请书》,餐具洗涤剂生产企业填写《餐具洗涤剂生产**申请书》,其他产品生产企业填写《全国工业产品生产**申请书》);
2.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当包括生产所申请生产**的产品)复印件(三份,需提交原件核对);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三份,需提交原件核对);
4.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限制类的产品,需提交省级产业政策工作部门(发展改革委、经信委等)出具的符合产业政策的证明材料原件(一份)及复印件(二份);
5.产品实施细则所要求的材料,如污染物排放**、国土使用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意见等材料复印件(三份);(**把卫生**复印件也准备好并盖公章)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三份);
7.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交加盖申请人印章的书面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三份,需提交被委托人身份证件原件核对)
(二)生产**核发(换证)
(生产**证书有效期届满,企业继续生产的,应当在生产**期满6个月前提出换证申请)
1.第(一)项“生产**核发(发证)”要求的全部材料;
2.生产**原件(含正、副本及明细)及复印件(三份)。 (三)生产**核发(增项)
1.第(一)项“生产**核发(发证)”要求的全部材料;
2.生产**原件(含正、副本及明细)及复印件(三份)。
(四)生产**核发(迁址) 1.第(一)项“生产**核发(发证)”要求的全部材料;
2.《生产**变更申请书》(三份;其中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和化妆品生产企业填写《全国工业产品生产**变更申请书》,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压力锅生产企业填写《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变更申请书》,餐具洗涤剂生产企业填写《餐具洗涤剂生产**变更申请书》,牙膏生产企业填写《牙膏生产**变更申请书》,其他产品不需要填写《变更申请书》);
3.生产**原件(含正、副本及明细)及复印件(三份);
4.变更前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三份);
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变更证明复印件(三份,需提交原件核对)。
(五)生产**核发(换证、增项、迁址、其他)
同时申请生产**换证、增项、迁址、其他两项以上的,按照所申请事项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相同的材料不需要重复提交。
(六)集团公司与所属单位一起申领**
1.集团公司与分公司分别填写申请书,集团公司申请书封面加盖集团公司公章,分公司申请书封面应加盖集团公司和分公司公章(各三份);
2.集团公司出具的与所属分公司关系证明原件(三份,需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
3.集团公司和所属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三份,需提交原件核对);
4.根据申请类别,第(一)项至第(五)项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相同的材料不需要重复提交;
5.企业法人在其登记注册的工商行政**管辖区域外设点生产的,属设立分支机构,按第1-4点要求上报申请材料;
6.集团公司取得生产**后,新增加所属分公司与集团公司一起办理生产**的,按第1-4点要求提交材料;
(七)其他经济联合体及所属单位一起办理生产**
按第(六)项“集团公司与所属分公司一起办理生产**”第1-4点要求提交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