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油田川渝地区潼深7井等6口井探井钻前工程承包招标公告
四川 2021-09-24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章 招标公告
大庆油田川渝地区潼深7井等6口井探井钻前工程承包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庆油田川渝地区潼深7井等6口井探井钻前工程承包 己由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 以 《2022年大庆油田生产建设规划》庆油发【2021】12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勘探事业部 ,建设资金来自 油田公司投 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勘探事业部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大庆油田四川盆地流转区块( 四川 省 广安 市、 武胜 县; 重庆 市、 合川 区)。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按照油田公司“加快川渝勘探”的总体战略部署,为了顺利实现2022年提交500亿天然气探明储量任务,2021年在川渝探区提前实施潼深7井等6口探井。本项目采用框架招标,项目投 资暂定4125万元(不含税,其中钻前工程单井费用暂定687.5万元,此费用不包含临时用地协调赔付、杆线迁移及地表等建构筑物拆迁补偿费用)。本次招标为通过框架优选入围施工队伍,拟选取3名中标人,中标人须具备雄厚资金实力,能够进行井场、道路等钻前工程施工及具备良好的地企协调能力。招标人根据当年的投 资计划及项目实际情况分配工作量,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但不对中标人作工作量承诺。具体合同签订以审定后的《xx井钻前工程勘察设计》、《xx井钻前工程设计概算审核报告》为准。钻前工程结算在《xx井钻前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基础上按中标人承诺的下浮比例进行结算;临时用地协调赔付、杆线迁移及地表等建构筑物拆迁补偿费用依据赔偿标准据实结算。
2.3计划工期
2021 年10月31日至 2022 年12月 31 日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5招标范围
包含施工图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表中所有井场修建,新建及维修道路等工作量;负责开展土地勘测定界、分户及钻井、试油等临时用地的协调和赔付;负责房屋及构筑物拆迁和赔付;负责杆(管)线的迁移;负责解决钻前工程设计范围内因用地及相关赔付引发的事件及纠纷;临时用地协调赔付、杆线迁移及地表等建构筑物拆迁补偿费用标准参照地方政府相应文件规定及西南油气田相应的指导性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其分支机构)。
3.2资 质要求
3.2.1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 质,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 质。
3.2.2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向前推三年)承担过两个及以上(若一个业绩合同中有多口钻前工程,则按照多个项目计,每口钻前工程可单独计为一个项目)类似工程项目(类似工程项目是指与本项目工程性质、结构、使用功能相同或相近的项目),工程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 币。
3.4信誉要求
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
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
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
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
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
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3.5项目经理要求
3.5.1具有 建筑 工程专业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 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5.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6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6.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 会养老保险关系(投标截止日前24个月内连续六个月的社保情况证明)。
3.6.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6.3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 建筑 专业中 级及以上职称
3.7联合体要求:不接受
3.8其他要求
项目经理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在建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9 月24 日至 2021 年 9 月30 日,每日上午8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应持联合体协议书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 币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1年 10 月 18日 09 时 00 分。
5.2密封不合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予以拒收。
联系人:赵 磊
电 话: 13691583256
邮 箱: zhaobiao1018@126.com
邮 编: 100070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西路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