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新疆 2021-09-29
招标编号:NER-JT-GC/2021007G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光伏项目
EPC总承包工程
招标公告
受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1)新疆立新能源吉木萨尔三期10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2)吉木萨尔县北庭镇3.5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2、招标范围:
(1)新疆立新能源吉木萨尔三期10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本工程EPC总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35kV开关站、35kV送出线路工程、100MW光伏场区工程的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其中光伏组件投标人仅采购6.5MW,剩余93.5MW由招标人采购)、建筑、安装、调试、试验(含特殊性试验)、试运行、配合各项验收、配合竣工结算审计、质保期保修服务、工程咨询服务(含全套行政审批及并网手续)等。(详见招标文件)
(2)吉木萨尔县北庭镇3.5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本工程EPC总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0kV开关站、10kV送出线路工程、3.5MW光伏场区工程的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调试、试验(含特殊性试验)、试运行、配合各项验收、配合竣工结算审计、质保期保修服务、工程咨询服务(含全套行政审批手续)等。(详见招标文件)
3、计划工期:
(1)新疆立新能源吉木萨尔三期10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计划于2021年10月20日开工,2021年12月30日完成6.5MW光伏组件安装,2022年8月30日前全容量并网投产。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书面通知为准。详细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吉木萨尔县北庭镇3.5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计划于2021年10月20日开工,2022年12月30日全容量投产发电。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书面通知为准。详细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2、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
3、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 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包二级及以上资 质;
4、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 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 质;
5、具有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 质;
6、具有承装三级及以上、承修三级及以上、承试三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 证资 质;
7、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认证;
8、业绩要求:
①适用于非联合体投标人:近5年具有至少3个已完工并网运行的总装机容量100MW及以上地面光伏电站EPC总承包工程业绩或5年内累计容量至少300MW的地面光伏电站EPC总承包工程业绩,且未出现较大工程质量问题,并在人员、装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②适用于联合体投标人:设计单位必须具有5年内至少3个总装机容量100MW及以上地面光伏电站的施工图阶段设计业绩,或5年内累计容量至少300MW 的地面光伏电站施工图阶段设计业绩;施工单位必须具有5年内至少3个总装机容量100MW及以上地面光伏电站的施工业绩,或5年内累计容量至少300MW的总装机容量100MW及以上地面光伏电站施工业绩,且未出现较大工程质量问题,并在人员、装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9、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一 级注册建造 师执业资格”(建筑或机电),且近五年具有至少2个已完工并网运行的总装机容量10万千瓦及以上光伏电站工程管理经验和履历。
10、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11、投标人近三年内无不良工程质量或工期迟延记录、无重大安全记录、未被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列入黑名单;
12、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3、疆外企业中标后需提供进疆备案册(应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项目相关资 质及人员在有效期内,并在有效期内。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为北京时间2021年9月29日起至2021年10月19日(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8:30)。
(2)本招标文件售价为:每套3000元人民 币,售后不退。
五、现场察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察勘,投标人可自行参观和考察工程所在地及周围环境,并收集一切必要的资料。投标人自备交通工具,费用自理,并对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责。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所有投标文件(包括合格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9日北京时间10时30分之前递交,迟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投标文件递交前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赵 磊
电 话: 13691583256
邮 箱: zhaobiao1018@126.com
邮 编: 100070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西路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