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瑞能兴源十三间房一期5万千瓦风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瑞能兴源十三间房一期5万千瓦风电项目已由哈密地区发改委批
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银 行贷 款.招标人为瑞能兴源(哈密)风力发电有限
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地址:瑞能兴源十三问房一期5万千瓦风电项目位于新疆哈密市七
角井镇,风电场中心距离哈密市城区直线距离约170km。
2.1.2项目规模:项目总装机规模50MW.风电场采用10台单机容量为5MW的
风电机组,同步建设基础及箱式变电站基础、场内输出电线路及场内道路等。
2.2计划工期
于2022年06月30日完成并网。(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或监理人签发的开工通知令为准)
2.3招标范围
(1)50MW风电场本体工程
1)风电场场区(含集电线路)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地形图测量、地勘、
微观选址、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和派出设计代
表解决现场施工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等现场服务工作。
2)风电场场区全部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设备基础(风机基础、箱
变基础等)、地基处理、风机平台.35kV集电线路土建,场内外道路(包括新建及
改扩建道路).风机检修道路.防洪涝设施.接地,线缆沟.护坡,水土保持工程施
工和环境保护工程(挡墙、排水沟、植被恢复、绿化等)等所有需要进行配套的土
建工作:交通运输条件中部分道路改造(如有,须满足施工及设备运输需要):施
工协调等。
3)风电场场区全部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风电机组整机(包
括配套软硬件)、塔筒(含锚栓)、箱变、集电架空或电缆及光缆、视频监控、防雷
接地等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设备监造、催交、运输、接车、卸车、仓储保管、倒
运、安装、系统集成、试验(包括到场试验)、调试、保险等:
(2)风电场110kV升压站及外送线路不在本招标范围,由业主单独委托。
(3)相关手续办理
1)负责办理与项目施工有关的许可文件并承担相关费用,包括办理地方
设计、施工备案手续.劳动安全与职业健康手续等:
2)负责办理项目工程防雷、消防、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卫生等
验收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3)负责办理施工许可 证并承担相关协调费用:
4)负责办理各项并网手续(《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等)办理及并
网验收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5)其中:由业主负责完成项目工程土地征用、租赁、青苗补偿、林地占用(
含**及临时占用)费用及补偿、安置、植被恢复等各种费用缴纳及相关协调工
作并承担相应协调费用.中标人负责施工所涉及临时用地的征用、租赁以及相关
协调工作并承担相应补偿、恢复等费用:
2.4质量目标
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颁布的有关行业管理规定及标准组织实施.各项专业
工程均应达到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设计甲级或综合甲
级资 质及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 质。
3.3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一 级注册建造 师(机电工程专业),高
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在近3年具有1个50MW及以上风电EPC总承包业绩(2018年1月1日以来
,含在建):具有完备的质量保证体系。
3.4投标人在近三年的工程实施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3.5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实施。具有良好的
银 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投标人近三年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作 假等违法或严重违
规行为的被政府或业主取消其投标的资格。
3.7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扶取资格、资 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
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 证 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
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
其他弄虚作 假的行为。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者,请于2021年9月30日至2021年10月12日报名。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本,招标文件费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1日11:00前。
联系人:赵 磊
电 话: 18910221674
邮 箱: zhaobiao1018@126.com
邮 编: 100070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西路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