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2021年不良贷款委外催收机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肃 2021-11-23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中国邮政储蓄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2021年不良贷 款委外催收机构采购项目已由中国邮政储蓄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批准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磋商文件编号:MSGL-ZB-2021124
二、磋商内容:采购4家不良贷 款委外催收金融外包服务公司(非律所)为全省14家二级分行提供不良贷 款催收服务。
三、入围期限:3年。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4.1应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应答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
4.2应答人须提供连续近两年(2019-2020年度)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两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 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3应答人须提供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
4.4本项目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的公告发布之日起信息截图为准(供应商投标时提供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
4.5应答人能开具有效的增值税专用票。一般纳税人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表或登记表或税务机 关网站查询截图或已开具增值税专用票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小规模纳税人应承诺结算时开具(代开)增值税专用票进行结算或者提供已经代开的增值税专用票复印件。
4.6应答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须符合国家、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响应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4.7应答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应答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应答人被暂停或取消磋商资格的;
(3)应答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应答人在-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 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应答人在-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6)应答人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7)应答人(含此申请人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 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8)与本行内部人员及其近亲属有关联关系的;
(9)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的应答/竞争性谈判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
(10)应答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委托机构2年内被采购人列入合作机构退出名单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8应答人须具有履行合同的实力:
(1)提供拟派出本项目成员名单(项目经理、小组组长、项目成员)、工作简历、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中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少于20人,项目经理要求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各委外催收小组组长要求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项目组成员应具有1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需提供证明资料);
(2)应答人在兰州有固定的营业场所或分支机构或办事处,若为分支机构的,成立时间需在3年以上,若为总公司,成立时间需在5年以上(需提供购房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现场办公照片、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具备省内任意一家同业银 行委外催收成功案例(需提供催收成效的证明资料);
(4)具有专业的催收系统及录音系统,能实现有效的账户管理及报表管理(需提供证明资料)。
4.9应答人信誉良好,员工素质--,近3年内没有法院不良记录、银 行征信不良记录、税务部门不良记录及其他不良记录;企业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和主要管理人员无各类不良记录;从业人员熟悉法律知识并具备相应的职业操守、职业能力、催收技巧和催收实务经验(需提供承诺函)。
4.10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接受律所应答。
五、获取磋商文件时要求
5.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1年11月23日至2021年11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5.2获取文件费用:人民 币五佰圆整(¥500元),文件售后不退。
六、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09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逾期概不受理;
联系人:赵 磊
电 话: 18910221674
邮 箱: zhaobiao1018@126.com
邮 编: 100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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