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重庆天然气储运有限公司2022-2023年度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天然气储运有限公司2022-2023年度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重庆天然气储运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重庆天然气储运有限公司2022- 2023年度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2.2项目概况:
(1)投标人对2022- 2023年度提供所选车型的车辆服务,由中标人提供带驾驶员车辆服务,随车对应合格驾驶员,1 名驻场车辆管理人员。车辆服务报价(包括驾驶员及驻场车辆管理人员服务费、车辆购置税、车辆保险、车船使用税、车辆年审费、车辆维修保养费)依照“投标报价”*“服务月数”据实结算。
(2)车辆使用情况:常用车辆预计每月每台车在4000公里以上。
(3)保底工作量: 3辆越野车: 2 辆商务车; 2辆皮卡车。
2.3招标范围:
服务车辆型号需求表
序号车型要求核定载客人数备注
1雷克萨斯RX300 (1台) 5越野车需控制在4.0排量(含4.0)以下。
2帕杰罗V93 GLS (1台) 5-8
3日产尼桑途乐4.0L (1台) 5-8
商务车需控制在2.5排量(含2.5)以下。
4别克GL8陆上公务舱(2台) 7
皮卡车需控制在2.0排量(含2.0) 以下。
5长城炮、四驱、长箱(2台) 5
注若遇车辆更新换代需替换履约标的物的,替换的标的物各项参数不得低于原中标标的物,同时需由中标人提出申请征得招标人同意。
投标人根据企业自身情况进行投标。评标过程按照招标方案进行评标,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履约能力进行投标,中标后招标人有权进行履约能力考察。
2.4服务地点: 长驻重庆市行政区域内
2.5服务期限:服务有效期为2年。通过年度合同履约考核(“车辆服务承包商年度合同履约考核流程" (见合同附件7)车辆服务承包商年度合同履约考核表)结果决定是否终止合同。
2.6服务要求:履约车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技术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或为独立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必须经其所属独立法人授权同意,且同-独立法人仅能授权下属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本次投标。
(2股标人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经营范围包括车辆服务或与本项目相关的内容(汽车租赁等)。
(3)投标截止前3年(即2018-2020年度)每年度财务状况良好。
(4)投标人必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必须承诺如中标后能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若出现与承诺内容不符的情况,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5)人员要求:
投标人须为本项目提供至少7名驾驶人员、1名驻场车辆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的后勤服务保障团队。所有成员需职责分工明确。服务团队成员须为投标人员工,需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截止2021年11月的6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
项目管理人员:保底配备7名驾驶人员、1名驻场车辆管理人员。配备的所有驾驶员必须取得相应的驾驶证,驾龄满5年且年龄不超过55周岁(提供身份证、驾驶证和截止2021年11月的6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1 年内体检报告。能适应长期驻外出差的要求(以投标人单位出具的承诺函为准)。驻场车辆管理人员需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截止2021年11月的6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
后勤保障人员:配备不低于3人(包括3人)的后勤服务保障团队,需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的截止2021年11月的6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
(6)信誉要求:
1)投标人从2018年至今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此不良记录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商业欺诈、质量伪劣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情形,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因上述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被办案**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等),未被国家、招标人及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限制条件。
4)投标人应承诺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若出现与承诺内容不符的情况,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5)-近五年内投标人未发生过任何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6)未处于行业主管部门或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相关行政主管部禁止投标期内或有关行政处罚期间内等。
7)投标人到投标截止日止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 tchina. gov. 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 tchina. gov. cn)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7)投标人提供的7台保底服务车辆出厂日期不能早于2019年,同时单台车辆累计行驶公里数不能超过150000公里,投标时提供的车辆资料应与中标后提供服务的车辆一致(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中标)。投标人须提供与7台保底车辆-致的对应行驶证、仪表盘照片(显示累计公里数,时间为2021年12月期间)作为证明材料。
(8)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的服务车辆车况良好并提供车辆年审证明。(若出现与承诺内容不符的情况,将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若已完成合同签订的立即终止合同)。
(9)投标人须承诺,服务车辆交付时配备ETC (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设备,具备ETC (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功能。
(10)投标人须承诺,履约车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技术要求。
(11)服务车辆需求表及车辆要求:保底车辆为3台越野车需控制在4.0排量(含4.0)以下,2台商务车需控制在2.5排量(含2.5)以下。2台皮卡车需控制在2.0排量(含2.0)以下。
(12) 7台保底车辆需提供车辆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车损险、第三人责任险(100万元及以上)和不计免赔,交强险。提供相关保险复印件。
(13)投标人需承诺签订合同后20天内完成全部保底车辆交付。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否则将同时为无效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1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15日至2021年12月20日,上午10:00时至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本人身份证进行网络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2022年1月6日10时00 分(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3260170282
邮 箱:zhztb5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