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长平新增浮选系统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DZBJC-2021-1295)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晋城市
一、招标条件
本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长平新增浮选系统提升工程(招标项目编号:GDZBJC-2021-1295),已由招标采购委员会办公室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维简资金,招标人为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一般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分为1包
招标内容:
本项目采用EPC方式,包括勘察、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工程验收等全过程承包。主要内容:本次改造在现有生产系统基础上,新增细煤泥浮选系统。主要包括新建浮选车间、电气楼、浮选药剂站、转载点、带式输送机栈桥,安装浮选机3台、精煤压滤机6台、煤泥破碎机1台、空压机3台、集控系统1套、视频监控系统1套等。
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EPC方式,包括勘察、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工程验收等全过程承包。(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业绩、信誉良好的企业;
3.2投标人须具有煤炭行业(选煤厂)专业甲级设计资 质且资 质证书上许可范围标明可承担相应的工程总承包业务,或具有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 质并同时具有煤炭行业(选煤厂)专业甲级设计资 质,或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施工资 质并同时具有煤炭行业(选煤厂)专业甲级设计资 质。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壹级注册建造 师执业资格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3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投标人近五年(2016年12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有同类型业绩至少1项,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5需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近三年的审计报告(2018-2020),如投标单位成立时间少于三年,提供公司成立之后的审计报告即可),2021年注册的公司须提供财务报表;
3.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无诉讼仲裁、无合同违约承诺函;
3.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 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投标人须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数据。(提供截图)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2-01-05 18:30至2022-01-10 18:3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2-01-27 09:00。
六、开标时间:2022-01-27 09:00;
联系人:赵 磊
电 话: 18910221674
邮 箱: zhaobiao1018@126.com
邮 编: 100070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西路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