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长春市轨道交通3号线及3号线东延线财产一切险及公众责任险项目(2022)招标公告
招标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长春市轨道交通3号线及3号线东延线财产一切险及公众责任险项目(2022),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开展本项目公开招标工作。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轨道交通3号线及3号线东延线财产一切险及公众责任险项目(2022)。
2.2服务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3招标范围:财产一切险、公众责任险。
2.4保险期限:2022年2月1日0:00时起至2023年1月31日24:00时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总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在项目所在地开展财产保险业务,可以独立开具增值税专用**且获得总公司--授权的分支机构(需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原件);
3.2投标人必须提供有保险监管部门颁发的保险业务**、执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对其授权的总公司须具有保险监管部门颁发的保险公司法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3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参加本次投标活动近三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4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自2019年1月1日起至今)类似项目的保险服务业绩至少1项;
注:(1)类似项目指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期保险项目;(2)保险服务业绩指承保业绩和理赔业绩,承保业绩指保险起期在近三年的业绩,理赔业绩指赔款转账时间在近三年且已结案的业绩。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报名时间:2022年1月6日-2022年1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人到达前1小时请与保险经纪人电话联系;
4.2投标人提供资料:
(1)投标人的保险业务**和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原件(详见法人单位授权书格式),总公司法人**和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并加盖总公司公章;
(3)投标人近三年类似项目的保险服务业绩至少1项,保单或保险协议主要页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赔付协议和赔款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能亲自到场,则其代表需提供“获取招标文件授权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5)获取招标文件人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招标文件每册售价为人民 币1000元。
五、其他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现场踏勘;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3260170282
邮 箱:zhztb5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