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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东)机器人集成创新中心综合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2-01-27 责任编辑:未填 浏览数:未显示 中贸商网-贸易商务资源网

核心提示:中国(广东)机器人集成创新中心综合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招标人:佛山市海融智创企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 其它1.招标条件

中国(广东)机器人集成创新中心综合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人:佛山市海融智创企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1.招标条件

   中国(广东)机器人集成创新中心综合提升改造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佛山市海融智创企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中财政资金占46%,自筹资金占54%。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博爱中路40号机器人集成创新中心

2.2 项目建设规模:园区占地面月112282平方米,本次招标项目为园区整体综合提升改造项目,包含建筑外立面改造、园区内部道路改造、文化形象改造、园区内部整体景观改造等,具体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3 计划工期: 135 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本工程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高投标限价): 14,000,000.00 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为园区整体综合提升改造项目,包含建筑外立面改造、园区内部道路改造、文化形象改造、园区内部整体景观改造等,具体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6 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包干。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包报建、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防疫措施、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保修等。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

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资质:

     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资质;

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资质;

③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资质;

4.2.2 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若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上述①、②、③项资质的,可以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以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单位 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三家 。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除外)(企业类别:建筑业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

业诚信档案案(企业类别:建筑业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

(企业类别:建筑业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 建筑工程 专业 中 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必须是一级**;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 6 月至 2021 年 12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对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4.7.1 对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 建筑工程 相关专业 中 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

4.7.2 拟派技术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7.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1年 6 月至2021年 12 月)为拟派技术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8 专职安全人员 2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

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 6 月至 2021 年 12 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4.9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9.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9.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9.3 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9.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9.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10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相应资质施工业绩)

4.10.1 投标人在近3年内(即2019年、2020年、2021年),须同时具备独立承接并已完成以下业绩:

①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的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业绩;

②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的市政公用相关专业工程业绩;

③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的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业绩。

(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  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如非招标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必须是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的方为有效,若中标通知书不能显示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单位双方盖章出具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出具的项目盖章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或业主盖章确认的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

4.11 对投标人企业的财务状况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投标人企业在近 1 个会计年度(2020年或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相关证明材料以具备相关财务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由投标人出具的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等)等为准。
5.招标文件资料的获取

5.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1月28日至2022年2月11日(北京时间9:00-12:00,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获取招标文件资料:(资料必须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①营业执照;

②资质证书;

③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诚信档案打印件;

④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内容需含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和电子邮箱地址,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⑤招标文件费汇款记录截图(银行公户转账需提供);

5.3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支付)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28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以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2 年 2 月 25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2 年 2 月 25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8.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3260170282
邮  箱:zhztb5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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