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辽水清洁能源彰武大四家子99MW风电场新建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辽宁 2022-02-15
招标编号:202221090015198069
开标时间:2022-03-17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投 资金额:57000.0万元
辽水清洁能源彰武大四家子99MW风电场新建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辽水清洁能源彰武大四家子99MW风电场新建工程已核准,已列入《辽宁省风电项目建设方案》(辽发改能源〔2020〕253号)。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彰武水资源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辽水清洁能源彰武大四家子99MW风电场新建工程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辽水清洁能源彰武大四家子99MW风电场位于彰武县大四家子镇境内,本工程拟安装4000kW风力发电机组25台(所有机型、数量以-终微观选址确定为准),装机容量为100MW(装机容量以-终微观选址确定为准);新建220kV升压站1座,容量150MVA;安装150MVA变压器1台。
2.2 建设地点: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大四家子镇境内。
2.3 建设规模:100MW。
2.4 计划工期: 2022年3月31日开始,2022年12月31日项目全部投产发电,2023 年3月30日项目完成验收及移交生产。
2.5 合同估算价:5.7亿元
2.6 招标范围:
包括辽水清洁能源彰武大四家子99MW风电场新建工程的工程前期(除发包人已完成的部分工作)、勘察、设计,全部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含各项专题、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等),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服务等内容,同时也包括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提供服务。本工程作为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不论招标文件是否提及、投标报价高低,凡涉及本工程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试验、检查测试、调试试运、质量监督、施工许可 证办理、水保、安全设施、环保、消防、职业卫生、安全、档案验收等所有工程阶段内容、所有专项验收、竣工验收以及本工程实施过程当中的疫情防控措施等本工程项目相关方面的工作内容均属于承包人的工作范围,相关费用均含在投标人报价中。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本工程的前期工作(除招标人已完成的部分工作)。
本工程风电场区全部勘察设计工作。
(3)本工程全部设备采购。
(4)本工程全部设备安装。
(5)本工程全部土建工程。
(6)本工程全部设备及材料采购、施工及-终验收。
(7)负责完成项目水保、环保、安全、职业卫生、档案等所有专项的设计、施工、各专题报告编制及验收并完成消防专项验收;完成本项目竣工验收负责项目通过行业达标投产验收的相关工作。
工程前期工作中风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为预可研报告,供参考)及附图、地形图测绘、测风数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安全预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接入系统方案、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土地预审报告、**使用林地林业设计、环境影响报告、社 会稳定风险报告、土地复垦方案、勘测定界的前期专题已由发包人单独签订合同,工作内容及费用未包含在本工程内。
(8)负责施工许可 证、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等合法合规的手续办理工作。
(9)风电场场内的机位、平台、场内道路、升压站等风电场内的**、临时征地手续办理和协调由招标人负责,征地补偿费用由招标人承担。投标人需提前不少于2个月向招标人提交用地计划并经招标人批准,招标人批准后4个月内分期提供施工用地。未提前2个月向招标人提交用地计划引起的工期和费用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向投标人交地后,由投标人负责维护并承担费用。投标人负责施工过程中临时用地的复垦,费用已经含在报价里面。
与本工程有关的场外道路的手续办理和协调由投标人负责办理并承担费用。办理进度影响的工期和费用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负责施工过程中与政府相关部门、乡镇、村民委员会、村民的协调工作和临时用地复垦,费用已经含在报价里面。风电场场外涉及电力、通讯、公路(含乡村道路)、开设道口等方面的征用、拆改、交叉穿(跨)越、恢复、使用、维护均由投标人负责,办理手续及费用包含在报价中。
场内外分界点以驶离现有沥青路面为分界点(投标人负责开设道口、涉林等工作)。
(10)负责施工中的用水、用电,负责电站投产运营后的生产生活**用水和**备用电源的申请、设计、施工、投运和验收,并承担费用。
(11)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本项目工程所必需的相关设备、材料、施工及协调等属于本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 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 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 质,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 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 级及以上资 质;且具备承装、承试电力设施二级及以上许可 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施工的能力。
3.3 近五年内(2017 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2个45MW级及以上规模的风电工程EPC总承包(含自建)工程业绩(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类证明材料等,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业绩以项目投产发电时间或者项目验收在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为有效业绩。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企业,各联合体成员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能超过两家;
(1)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联合体各方联合后应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 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 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 质,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 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 级及以上资 质;且具备承装、承试电力设施二级及以上许可 证。其中具有施工总承包资 质的单位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
3.5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一 级注册建造 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B证,并具有5年以上从事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验并担任2个及以上风电场EPC工程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须具有2个及以上风电场设计相关业绩。
3.6 信誉要求:
3.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3.6.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6.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3.6.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 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5未被-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 财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0。(附:近三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和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及会计附注)。
3.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 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2年2月15日至2月24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壹仟元整,文件一经售出,费用不予退还。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7日9时30分整。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3月17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省沈阳市。
联系人:赵 磊
电 话: 18910221674
邮 箱: zhaobiao1018@126.com
邮 编: 100070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西路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