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天津南港120万吨/年乙烯及下游高端新材料产业集群项目常规油漆招标公告
资金来源: 其它
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委托对天津石化120万吨/年南港乙烯项目常规油漆框架协议招标所需常规油漆进行公开招标。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具体执行企业:天津分公司(物装),工程建设公司,炼化工程公司,洛阳工程公司,南京工程公司,宁波工程公司,上海工程公司,十建公司,四建公司,五建公司,中石化广州工程有限公司。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20328-1303-2527-B1
2.项目内容:天津石化120万吨/年南港乙烯项目常规油漆框架协议招标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稀释剂 500000.00 千克 包1-常规油漆
2 无机类 400000.00 千克 包1-常规油漆
3 有机硅树脂漆类 50000.00 千克 包1-常规油漆
4 聚氨基甲酸酯漆类 800000.00 千克 包1-常规油漆
5 环氧树脂漆类 3000000.00 千克 包1-常规油漆
包号 招标企业 第1名份额 第2名份额 第3名份额
B1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17.5% 17.5% 17.5%
第4名份额 第5名份额 第6名份额 第7名份额 第8名份额
17.5% 7.5% 7.5% 7.5% 7.5%
4.交货期和地点:按订单需求、天津石化120万吨/年南港乙烯项目指定地点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书面承诺:收到入围通知书后3个月内完成易派客法人信用认证和中标产品的质量评价工作(完成后方可签订框架协议);两种认证均已完成的提供相关证书,无需承诺。 2.投标人书面承诺:要求包装方式为桶的,需加高强内衬袋,供货方无条件满足,并保证内衬袋与物料不得产生物理和化学反应,不能影响物料品质。 3.所投标产品需满足GB 30981-2020 《工业防护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中关于VOC含量的限量值要求的规定。投标人至少提供环氧树脂类、丙烯酸树脂类、醇酸树脂类三类品种(含)及以上的第三方检测机构(CMA和CNAS标识)出具的检测报告(每类至少提供一份)。 4.投标人书面承诺:投标人在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 5.危险化学品运输。若标的物属于危险化学品,投标商需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三类);若投标商委托第三方物流运输,需提供有效的运输合作协议,并提供第三方物流商的道路运输**(三类)。 6.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油漆涂料、危险化学品)。 7.提供具备资质条件的机构出具的第三方安全生产现状评价报告,新投产(3年以内)的投标人若未取得第三方安全生产现状评价报告可以提供投产验收报告(**新投产企业)。 8.投标人书面承诺:所供产品满足中石化《炼化企业视觉形象工程规定》《中国石化防腐绝热质量提升工程规定》等相关规定。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2年3月3日8:00时至2022年3月9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3260170282
邮 箱:ztbcg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