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天津南港120万吨/年乙烯及下游高端新材料产业集群项目蓄电池招标公告
资金来源: 其它
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委托对天津南港120万吨/年乙烯及下游高端新材料产业集群项目蓄电池框架协议所需蓄电池进行公开招标。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具体执行企业:天津分公司(物装),工程建设公司,洛阳工程公司,上海工程公司,宁波工程公司,南京工程公司,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玉龙石化有限公司,山东三维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天津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石化盈科,安徽实华,众一伍德工程有限公司。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20324-3111-2350-B1
2.项目内容:天津南港120万吨/年乙烯及下游高端新材料产业集群项目蓄电池框架协议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酸性蓄电池 2700.00 只 包1-蓄电池
4.交货期和地点:按订单需求、天津南港乙烯项目现场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三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重要设备材料需外购原材料和外协件的分供方应当完成信用认证。未履行承诺的供应商,纳入投标不诚信记录,在新一轮招标中给予扣分。 2.投标商应满足开标一览表的要求并在国内有3年以上(自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的成熟应用业绩,投标时提供标的物应用业绩证明至少一份。 3.投标商须为所投产品的原厂生产商或代理商,不接受流通商、联合体参与投标。一个产品品牌只允许一家投标商参与投标:代理商须取得针对天津南港乙烯项目原厂生产商的--授权并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授权书应在框架协议期内有效,投标时提供代理商--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授权书应在框架协议期内有效。 4.投标商以原装境外产品投标时,必须以品牌注册所在国的自有制造工厂产品参与投标,须提供该自有制造工厂的营业执照或者注册文件,须提供该自有工厂生产线视频文件。不接受OEM产品。 5.投标商以境外品牌中国境内生产产品投标时,须以该品牌中国境内自有制造工厂生产的产品参与投标,须提供中国境内自有制造工厂的营业执照,且必须证明所投产品系列在品牌注册所在国的自有制造工厂亦有生产,不接受OEM产品。 6.严禁关联公司、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以不同企业参加同一标的投标,如违反将予以否决并取消中国石化交易资格。投标商投标时提供“无关联公司参加同标的投标”书面承诺,未提供否决。 7.其它技术否决项详见招标技术文件。投标的产品能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 (允许正偏离),并对招标技术文件中所有★项和▲项逐条按要求做出具体响应,★项只要有一项不满足就否决投标,▲项累计不满足5项及以上就否决投标。 8.投标方应提供ISO9001或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状态需为有效且涵盖标的物的生产(以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查询结果为准)。投标商应在标书提供查询截图。 9.投标方有这些情况将被否决: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接下一条) 10.(接上一条)2.对同属一家母公司的各级子公司,只能由母公司或者一家子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中石化电子商务网站上通报在违约停用期内的。 11.投标方需作出书面承诺,严格执行开标一览表中对于报价说明的所有要求 1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中标后,在设备/材料采购、制造、检验、试验、组装、验收和交货过程产生的工程信息,按本项目《数字化交付策略》、《数字化交付总体实施方案》、《数字化交付智能P&ID应用规定》、《供应商数字化交付规定》等文件要求提交-终版资料。投标人承诺投标总价包含数字化交付相关费用,如果报价文件没有明确报出数字化交付费用,则表示此项免费提供。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2年3月3日17:30时至2022年3月10日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3260170282
邮 箱:ztbcg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