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长城精工实业有限公司4747.95k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浙江 2022-03-04
招标编号:ZJTY10220250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一、本次招标内容
宁波长城精工实业有限公司4747.95k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的勘察及设计、设备与材料采购、设备材料试验检验、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施工、设备及系统调试、电网验收、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保服务,负责施工现场临时用地、地方关系协调、并网接入系统手续办理等与项目相关的所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工作及验收,负责工程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及工程移交生产。
二、投标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若以设计资 质投标的,则必须具有以下有效期内的:
1.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 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 质;
(三)投标人若以施工资 质投标的,则必须同时具有以下有效期内的:
1.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 质;
2.企业安全生产许可 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
(四)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具有分布式光伏容量单体5MWp及以上EPC或施工合同或设计合同业绩(含联合体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体现合同容量、范围等内容的页面;
(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以下条件须同时满足)
1.资 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 师,并提供相应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2.业绩: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从事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历,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光伏发电工程EPC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体现合同容量、范围等内容的页面,且能证明项目经理的业绩。
3、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4、若施工单位总承包,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六)其他:
1.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应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局)核发的专职安全员资 质且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成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含安全负责人)不得少于2名。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2年3月4日9:00至2022年3月11日17:00
2、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3月24日9:30。
联系人:赵 磊
电 话: 18910221674
邮 箱: zhaobiao1018@126.com
邮 编: 100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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