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中航象州风光储一体化(一期)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广西 2022-03-08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公告
中航象州风光储一体化(一期)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HZX-2022028)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航象州风光储一体化(一期)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项目编号:ZHZX-2022028),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广西航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交流侧容量100MW(暂定直流侧容量:139.35MWp)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中航象州风光储一体化(一期)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航象州风光储一体化(一期)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不低于 人民 币2亿元。
2 投标人应通过三标管理体系标准认证,具有完备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 资 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综合设计甲级资 质或电力行业甲级设计资 质,并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 质,且可从事资 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4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近3年(2019年至今)至少具有2个50MWp及以上规模的光伏发电EPC总承包项目业绩(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文件。
5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一 级注册建造 师资格(机电工程),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注册电气(或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担任过至少1个总装机容量2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项目设计负责人,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文件。
6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2019年至今)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 近年(2018年至今)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工程,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2年03月08日09时00分00秒---2022年03月14日16时00分00秒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3月31日09时30分00秒
六、开标时间:2022年03月31日09时30分00秒
七、其他公告内容
标项目所在地区: 广西来宾市象州县运江镇附近
1 招标条件
中航象州风光储一体化(一期)项目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核准(备案),项目业主为广西航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加贷 款,自筹资金20%,贷 款8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该项目的EPC总承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期项目规模:交流侧容量100MW(暂定直流侧容量:139.35MWp)。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工作内容:
2.1 EPC总承包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区、升压站(汇流站)、送出工程及对侧改造(如有)、架空集电线路等的勘察设计、所有设备采购供货、土建及安装施工、调试试验及检查、全站全容量并网安全稳定运行240小时试运行、消缺、性能试验、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完成竣工验收及国家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环保、水保、消防、质检、并网安评、安全竣工验收、职业健康三同时、功率调节和电能质量测试等)等一揽子工作。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调试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等,协助招标人办理开工许可 证、并网调度协议、购售电合同、征地、租地等及与地方关系协调等工作。
2.2招标范围不包括如下内容:
2.2.1前期技术咨询服务(含送出工程及架空集电线路部分):包括项目建议书、可研总报告及相关申报材料编制,地形测绘及岩土勘察报告,用地预审及规划选址、接入系统、电能质量、林业调查、环评、水土保持、地质灾害评估、安全预评价、职业卫生健康、社 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等所有专题报告编制及评审,以及相关前期配合等工作,由招标人另行委托。
2.2.2储能站系统:包括设计费、设备购置及建安工程费(储能站场地平整及储能装置基础除外)、征地费等全部工程费。
2.2.3升压站(汇流站)及储能站征地、光伏区建设用地、工程监理、植被恢复、水土保持设施补偿等及其费用,以及招标人应向项目所在地政府缴纳的所有相关规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不低于 人民 币2亿元。
3.2 投标人应通过三标管理体系标准认证,具有完备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 资 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综合设计甲级资 质或电力行业甲级设计资 质,并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 质,且可从事资 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近3年(2019年至今)至少具有2个50MWp及以上规模的光伏发电EPC总承包项目业绩(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文件。
3.5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一 级注册建造 师资格(机电工程),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注册电气(或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担任过至少1个总装机容量2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项目设计负责人,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文件。
3.6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2019年至今)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 近年(2018年至今)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投标工程,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2022年3月8日9时00分至2022年3月14日16时00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3月31日 9 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赵 磊
电 话: 18910221674
邮 箱: zhaobiao1018@126.com
邮 编: 100070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西路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