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亚行贷款新疆昌吉州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示范项目-西域春大道、呼芳路北段等道路及配套工程
( E6500003901003492001)
一、招标条件
本 亚行贷款新疆昌吉州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示范项目-西域春大道、呼芳路北段等道路及配套工程(招标项目编号:E6500003901003492001)已由自治区发改委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招标人为呼图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项目规模: 道路工程,道路交通工程,道路照明工程以及道路附属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雨水工程,绿化工程等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E6500003901003492001001
标段(包)名称: 亚行贷款新疆昌吉州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示范项目-西域春大道、呼芳路北段等道路及配套工程
招标范围: 其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道路交通工程,道路照明工程以及道路附属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雨水工程,绿化工程等。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参与投标的合格投标人需满足主要资格要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包括: (1)国内投标人和与国外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国内投标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投标人应提供由建设监管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 (2)过去3年里在建工程或已完工程经核实的已收到的付款额计算的-低年均施工营业额为人民币22000万元,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在过去5年(2017-投标截止时间)里,作为承包商、管理承包商或分包商,至少参与了2个与本项目类似的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并且每个合同金额不低于7000万元。这些合同应该已经完成或总体上完成,且与本合同的内容相似。相似包括工程规模、复杂程度、施工方法或技术以及第六章所要求的其它特征。 (4)投标人的财务资源(如速动资产、授信额度和其它融资来源,但不包括合同预付款)必须能够满足:1) 人民币2800万元的现金流要求,以及2) 实施本合同和其它在建项目所需的总现金流要求。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3.投标其他条件:本次招标为国内竞争性招标,采用亚洲开发银行的一阶段单信封程序进行,凡来自招标文件规定的合格国家的所有投标人均可投标。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自2022年4月2日起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 潜在投标人应注意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4条关于合格性和利益冲突的规定。所有存在利益冲突的投标人均为不合格的投标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22年04月06日到 2022年05月05日
2.获取方式: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支付人民币1500元或美元250元的不可退还费用。
3.招标文件费用:15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2年05月05日11:00
2.递交方法:所有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应于2022年5月5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迟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开标将在本投标邀请函列明的地址公开进行。投标人可派代表参加开标。开标时间为2022年5月5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2年05月05日11:00
2.开标方式:线下
联系人:陈工 电话:13260170282
邮 箱:ztbcg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