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新开发银行贷款浙江省绿色城镇项目——嵊州市城乡供排水一体化工程(二期)—崇仁镇污水厂(二期)工程施工、设备供货与安装调试(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浙江 2022-05-20
招标编号:0733-22090769
开标时间:2022-06-21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投 资金额:5305.371379万元
项目名称:新开发银 行贷 款浙江省绿色城镇项目——嵊州市城乡供排水一体化工程(二期)— 崇仁镇污水厂(二期)工程施工、设备供货与安装调试(重新招标)
招标编号:0733-22090769
中国政府已从新开发银 行获得一笔贷 款,用于支付新开发银 行贷 款浙江省绿色城镇项目 — 嵊州市城乡供排水一体化工程(二期)的费用,并计划将其中的一部分贷 款用于支付崇仁镇污水厂(二期)工程施工、设备供货与安装调试工程合同项下的合格支出。所有新开发银 行成员国的合格投标人均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现邀请合格的且有资格的投标人就下列合同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合同包号
SZ-CW-7
资金来源
新开发银 行贷 款
工程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新建崇仁镇污水厂(二期)一座,建设总面积为21亩,处理规模为0.8万吨/日,厂址位于嵊州市崇仁镇溪滩村。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构(建)筑物、辅助设施、辅助道路的土建、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包括设备及工艺调试)等。崇仁镇污水厂到本次新建污水厂的污水管连接和构筑物内设备配套的管道及阀门等附属配件,所有电气、自控、仪表和监控设备及按钮箱,以及设备连接的电缆光缆,敷设的线槽和钢管等都属本次招标范围由设备单位供应并安装。
投标人须提供但不限于本工程范围内所需的配件,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及施工图纸。
合同期
18个月(需满足环保验收条件)。
缺陷责任期
设施(或其任何部分)完工验收日期起七百三十(730)天或设施(或其任何部分)运行验收日期起两年,以先发生者为准。
本次招标为公开竞争性招标,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及新开发银 行采购政策规定的合格投标人均可参与投标。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以从本招标公告列明的招标代理地址进一步了解有关信息,并在2022年5月20日至2022年6月20日每天(周六、日及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期间购买招标文件。
潜在投标人应注意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4.3条关于合格性和利益冲突的规定。所有存在利益冲突的投标人均为不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人须满足下列资格要求,详细信息将在招标文件中提供:
资格要求
成立年限
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成立时间不得少于5年。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业务规模
投标人近三年,2019、2020和2021年的年均营业额:不少于人民 币2,000万元。
合同经验
自2017年1月1日(以验收时间为准)至今,投标人已完成1个及以上规模不小于0.8万吨/日的污水厂主体设备供货及安装合同,单个合同金额不小于1000万人民 币。
上述业绩的证明资料包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能体现以下内容的合同页:合同封面、合同首页体现项目名称、采购内容并附设备清单、合同签订日期、合同金额、合同签字人并注明-终用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供核查)和竣(完)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如合同和竣(完)工验收证明中无法体现项目规模和供货范围,须同时提供加盖-终用户公章的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否则该业绩在评标时将不予采纳。
企业资 质
(1)对于国内投标人或与国外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国内投标人,须具有①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 质以及②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 质或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 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
(2)注册于其他成员国(除中国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同级别政府机构发放的同等级别的资 质证书,还应一并提供资 质证书的注册证明文件。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一个承诺,声明其所持的同等级别的资格证书是与中国政府发放的资 质证书同等级别的,并愿意随时提供证书以供核验真伪。如果发现投标人虚假陈述或伪造承诺,业主可以采取相应惩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取消合同授予、扣除投标保证金、禁止其未来参与其他项目投标或业主认为适用的其他情况。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证书的复印件。
人员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 级建造 师注册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其注册证书上标注的聘用企业必须为联合体牵头方),并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其他人员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财务状况
2019、2020和2021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反映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显示出长期的盈利能力。-低要求,投标人2019、2020和2021年的净资产(按总资产与总负债之差计算)均应为正值。
现金流能力
可利用的速动资产、授信额度和其它融资手段,足以满足履行合同所需要的现金流。同时还应考虑投标人正在履行的其它合同: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 币。
其他要求
(1)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授予合同之时,被:
1)“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
2)新开发银 行成员国宣布为不合格的投标人,
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多为:2个(联合体牵头方须为市政公用工程单位)。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2年6月21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本投标邀请函列明的地址。迟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开标将在本投标邀请函列明的地址公开进行。投标人可派代表参加开标。开标时间为2022年6月21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 币50万元。
10.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5月20日起到2022年6月20日北京时间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6:30(周六、日及节假日除外)报名;招标文件费用500元/套,售后不退。
1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即2022年6月21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联系人:赵 磊
电 话: 18910221674
邮 箱: zhaobiao1018@126.com
邮 编: 100070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西路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