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日后出厂、进口的列入《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批)》的产品,应满足《实施安排》要求。即11月1日后--批管理目录内产品都需要强制性办理国推ROHS认证。
国推ROHS--批(12类)强制产品:电冰箱、空气调节器、洗衣机、电热水器、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电视机、监视器(含显示器、显示屏等)、微型计算机(含台式电脑、笔记本、平板电脑等PC)、移动通信手持机、电话单机。
国推ROHS办理流程
1、认证申请
2、认证受理
3、文件审查
4、样品检测
5、工厂检查(仅模式四下需要验厂)
6、合格评定
7、认证收费
8、证书发放
ROHS认证四种模式
模式一:生产材料的企业。适用产品:部件及元器件产品、材料产品
模式二:生产规定的12类产品中的部件和元器件的企业。适用产品:部件及元器件产品
模式三:生产整机和组件类的复杂产品的企业。适用产品:整机类和组件类(复杂产品)
模式四:适合所有国推ROHS范围内产品,但是需要工厂审核,不是首推的认证模式。
适用产品:本规矩范围内的所有产品